毕节:聚力“三个突出”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1年06月11日17:53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年来,毕节市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贯穿“四项监督”全过程,以“三个突出”为抓手,推动整改责任实体化、成果运用最大化,发挥好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之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压力传导,整改责任严要求

顶层加压,压实组办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全程跟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加压督促,采取“集中+一对一”反馈方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日常增压,突出分管责任。市级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解决。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通过日常监督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市委巡察办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责,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各阶段任务,防止出现重巡察轻整改、“一巡了之”等问题。

集中施压,形成整改合力。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台账,创新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整改、大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市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干部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目前,市委巡察反馈问题5161个,已整改4177个,问题线索632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1件,党纪政务处分122人。

突出过程管理,整改措施出硬招

改前指导,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梳理历轮巡察发现的36个典型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印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对照清单,举一反三,未巡先改。

改中督查,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及时推动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改后跟踪,确保问题全面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直至问题“清零”。

突出标本兼治,整改评估求实效

开展整改评估,助力整改见效。2020年7月,创新出台《中共毕节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反馈—整改—监督—评估—销号”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动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严肃追责问责,保障整改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不力、不彻底、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2017年以来,全市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不到位等问题195个,通报党组织37个,问责处理157人,并通报18起巡察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

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根本上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针对管理中的短板和弱项,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不断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同时,还对巡察中易发频发问题,形成巡察建议书,印发行业主管部门,抄送市级分管领导,督促限期抓好整改,目前,印发建议书5份,推动建章立制20个。 (毕节市委巡察办)

(责编:李永馨(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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