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3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奂祎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海峰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效宇为花溪区交通运输局(花溪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
禹易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检察院张楠等5名检察院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禹易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贺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