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2020年12月24日17:11  
 

12月23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3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奂祎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海峰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效宇为花溪区交通运输局(花溪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

禹易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检察院张楠等5名检察院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禹易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贺智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网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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