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检察院

依法保护红色文化遗址

2020年12月21日08:25  来源:贵州日报
 

为加强红色文化保护,绥阳县检察院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革命老区促进会及乡镇政府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红色文化遗址修缮验收工作。

今年以来,绥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红色文化保护工作思路,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实地逐一调查走访郑场镇、蒲场镇、太白镇、旺草镇等7个乡镇红色革命文化遗址,发现存在遗址设施不完善、道路交通不便利、周围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逐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郑场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英烈保护监管职责,积极修缮整改道路交通设施、墓地设施修缮和周围环境卫生,加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力度。

与此同时,绥阳县检察院还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财政专项资金31万元,用于红色文化遗址设施修缮、道路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清扫等相关工作。

“经过整改后,目前,7个乡镇红色革命文化遗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全面修缮整改,相关设施和环境卫生也得到较大改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后续管理和保护。”验收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步工作中,绥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破坏红色文化遗址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常态化保护好红色文化遗址。 (冯宇)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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