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09月25日08:48  来源:贵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光乾)9月22日,贯彻落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凯里市举行,会议明确,新修订的《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删减了部分与现行政策不相符合的内容;删除了部分超越规范权限或者不属于自治条例规范范围的内容;删减了因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不必再作规定,或者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内容,同时新增了部分好政策、好福利。

据悉,《条例》已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修订的第一个自治州自治条例。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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