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构建“1+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为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2020年09月24日08:10  来源:贵州日报
 

“巡查站街镇太平村,有存放多时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

“巡查联合能源出水口,排水呈现乳白色,伴有臭味。”

……

9月21日,在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群,不时有志愿者反映环境污染问题。

140人的微信群里,既有环保部门、司法部门负责人,也有专家、律师、志愿者和企业负责人。

“志愿者反映问题后,涉事企业通常会及时处理,如果遇到困难,还有相关专家和律师帮助解决。”清镇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

小小的微信群,是清镇市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强化服务、司法联动的“1+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的一个缩影。

水光潋滟,山色空蒙。在游客看来,“高原明珠·滨湖清镇”的美誉是大自然的馈赠。但清镇人却说,“今天的好生态来之不易。”

“以前清镇有很多企业污水不处理就直接排入红枫湖,红枫湖水污染很严重。”回忆起昔日的红枫湖,在湖畔生活几十年的当地群众罗桂花忍不住叹息。

污染周期长、程度深,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跨地域执法难。这是过去摆在清镇环保部门面前的难点。

沉疴下猛药,治污出重拳。为拯救贵阳市的“大水缸”,2007年,清镇环境保护法庭应运而生,为清镇治污提供了司法保障。

清镇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持续创新机制,着力解决没有审理者和起诉者、“边诉讼边污染”、跨区域执法难、案件举证难等一系列问题,为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同时,清镇市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关停、搬迁污染企业,生态环境日渐向好,美丽的“大水缸”逐渐恢复原貌。

“也有一些企业结案后,继续悄悄排污,这需要一个长效的机制来约束。”罗光黔说。

“2011年,我们在受理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时,为确保企业案后能继续遵守环保要求,创造性地引入环保组织对企业进行监督,效果非常好。”罗光黔介绍,清镇由此创立了公益诉讼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并和环保组织形成长期合作,派出志愿者对清镇辖区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构建了“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在该模式基础上,清镇市还成功创建了“1+5”环境治理模式。

“‘1+5’环境治理模式,是在政府和环保组织监督的基础上,让企业相互监督,并引入专家和律师协调指导,实现多元共治。”罗光黔说。

“想不到我们从被监督者,也变成了监督者,大家相互交流治污经验,还有专家指导,治理效果明显变好。”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安环处主管刘人华刚接手工作时,对环保工作知之甚少,如今对治污已颇有心得。

“我刚接手环保工作时,公司投诉1个月有10多起,现在基本没了。”刘人华说。

专家和律师的参与,环境纠纷在前端就能成功化解。

“通过引入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让专业律师对环境纠纷进行调解,很多矛盾在案子形成诉讼前就已化解。”罗光黔透露,2019年以来,清镇范围内涉及环境污染的纠纷均化解在前端,没有形成诉讼案件进入法院。

“我们和群众的关系变融洽了,过去污染就算不是我们造成的,群众误会了也百口莫辩,现在有律师和专家耐心解释,误会就容易解开了。”刘人华说。

共治共享,群众幸福感在不断攀升。

50多岁的环保志愿者王永红,家住红枫湖畔,尽管没有报酬,但他每天还是要四处走走,看看有没有污染。

“以前喝的水被污染了都找不了地方说理,现在有机会参与监督,一定要尽力保护家园。”王永红总是垃圾袋不离身,方便随时捡拾湖畔的垃圾。

2019年,清镇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48.6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红枫湖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取水口水质达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环境美了,游客纷至沓来。罗桂花在家门口开起了小吃店,每当顾客打包带走,她都不忘嘱咐一句:“请不要乱扔垃圾哦!”

全民共享共治的环境治理模式,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清镇实践的生动样板,让“高原明珠”更加耀眼。(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谌思宇)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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