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贵州惩处教育“两手抓”

2020年08月21日08:17  来源:贵州日报
 

“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情已经困扰了我11年,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4月1日,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沙营镇路支村原村委会副主任谢某某到该镇纪委主动投案。

谢某某的主动投案,离不开高压反腐形成的强力震慑。原本谢某某还心存侥幸,认为时间久远查不到自己头上,但在该镇围绕身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身边人的典型案例促使他迈出了主动投案的第一步。

在贵州省,像谢某某这样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的并非个例,这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的有力实证。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联动、同向发力,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对存在的腐败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查处了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原副总经理杨竞,贵阳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贵阳市委主委田茂书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释放出“要知止、懂收敛”的强烈信号。

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同向同力,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深挖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思想根源,案件查办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回到“事故现场”找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触动,让侥幸观望者、心存幻想者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针对965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18场,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96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306次、制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15份。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通过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唤起问题干部的初心,以政策感召让“迷途知返”的问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抓住组织“拉一把”的关怀和最后挽救的机会,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主动投案者,有利于教育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坚持宽严相济,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且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分。如遵义市仁怀市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某某到该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后,经仁怀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最终对刘某某减轻处理。

“对主动投案者依照党纪和法规有节有度地施行宽严相济的政策,让越来越多‘问题干部’迷途知返,主动投案。”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步,还将持续强化惩处和教育力度,推动形成从“高压态势”到“主动投案”再到“净化生态”的良性循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黔纪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许邵庭)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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