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纪巡协作配合 凝聚监督合力

2020年07月08日14:54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开阳县不断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衔接、深度融合,从信息联通、协调联动、优先办理、深化成果等方面沟通协作,同向发力,更好地发挥监督合力。

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强队伍。巡察前,县委巡察办充分统筹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选派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参与巡察,提高了巡察工作的精准度和识别力。通过这种干部交流锻炼的方式,既增强巡察工作力量,也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信息联通,有的放矢查问题。每轮巡察启动前,县委巡察机构立足政治监督定位,结合上级巡视巡察要求,主动向县纪委县监委征求意见,互通信息,全面收集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优势,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信息,提前向县委巡察机构提出巡察建议。通过信息联通,精准锁定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优先办理,无缝对接强震慑。县委巡察机构注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都进行统一把关,对“进一步了解关注、了解关注、参考”三类线索的分类处置标准尺度进行统一,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并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警示一批,把巡察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查办上,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

深化成果,有序衔接增实效。县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将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抄送县纪委县监委,方便对被巡察单位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落实到整改报告的撰写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协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巡察办,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真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冷雪)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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