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进收到了申请人张某发来的微信,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微信截图
为何“感谢”?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某、王某夫妻俩2018年2月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被执行人周某从案外人处以物抵债得来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夫妇也向周某交付了30余万元购房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周某却不能将房屋交付给张某夫妇,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张某夫妇遂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周某退还购房款30余万元。该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判决周某返还张某夫妇购房款。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夫妇遂向桐梓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周某强制执行。
执行款发放审批表
6月22日凌晨,桐梓县木瓜镇遭遇特大暴雨。大雨引发的洪涝灾害给木瓜镇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镇上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张某夫妇家的房屋也在此次洪涝灾害中遭到严重损毁,经济损失巨大。虽经奋力抢救挽回了部分损失,但灾后重建面临的资金问题也成了张某夫妇心中的难题。
张某夫妇受灾房屋
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张某夫妇申请强制执行周某一案积极奔走。在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并准备拍卖房产后,被执行人周某终于一次性全部履行了退款义务。至此,张某夫妇30余万元的购房款全部执行到位。
收到执行案款,张某夫妇终于松了一口气,并向执行法官发来了本文开头的致谢微信。(文/图 白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