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黑社会组织隐瞒犯罪事实

遵义一民警 退休后仍受审

2020年05月28日10:16  来源:贵阳晚报
 

本报讯 遵义市一位民警在任城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帮助一黑社会集团隐瞒犯罪事实,导致该集团成员逃脱处罚。两年前,这位民警退休,后因涉嫌犯罪被查,并于近日受审。

出生于1965年的王某,曾担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遵义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民警,并于2017年12月退休。去年,遵义市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有民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其中包括王某。经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王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落马。

去年10月22日,王某被拘留,11月1日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逮捕。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对王某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红花岗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28日,遵义市公安局异地用警,对遵义市红花岗区永利水会涉黄问题进行现场查获。事后,该水会实际控制人刘锡勇找到时任红花岗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某,王某因顾及相关利益,受刘锡勇请托,利用分管工作的便利,干涉办案。

之后,在王某的安排下,永利水会员工高某与被抓获的水会员工邱远达串供,隐瞒了卖淫的违法事实。然后,王某又在查获的相关证据上做了手脚,并授意相关办案民警避重就轻,最终帮永利水会相关嫌疑人逃避处罚。

去年4月,刘锡勇、邱远达等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刑,已经退休的王某因在刘锡勇案上存在违法问题受查。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利用工作便利,故意包庇有罪之人致使其逃脱法律处罚,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可从轻处罚。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责编:吴锋(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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