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号,黎平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暨兜底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4080元/年提高到4308元/年,增长5.59%,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由590元/月提高到625元/月,增长5.93%,完成时间在2020年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月至5月的待遇差额。副县长陈治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强调,要强化部门协作,严肃工作纪律,精准识别保障对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低保提标工作,确保充分发挥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脱贫功能作用,助推黎平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张明辉)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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