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困难人群、弱势群体能否得到周全的照顾,考验着地方治理的“绣花功夫”和执政温度。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红花岗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战疫情,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区民政局第一时间印发了《红花岗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区民通〔2020〕16号),指导各镇(街)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积极开展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二是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访工作。组织各镇(街)切实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组织人员对143户153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入户探访,对18户18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了电话、微信探访,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建好探访登记台账,积极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困难,同时向特困人员宣讲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避免他们成为“孤岛”。
三是抓紧补充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根据各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追拨,于2月4日追拨22万元临时救助金到各镇街,以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镇(街)有3万元左右临时救助备用金应急救急,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及时拨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金。为了更好的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好地应对疫情,区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局等部门,及时拨付2月份城乡低保金358.385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30.9332万元,第四次临时价格补贴54.0438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红花岗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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