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消灭农村饮水安全“盲区”和“死角”

2020年01月21日13:26  
 

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获悉,贵州省已于1月14日下发《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指出要采取省级督战、县级主战、市级既督又战的方式,在2020年上半年全面补齐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短板。

近年来,贵州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53.86亿元,解决了734.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贵州决定实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决战行动以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81个项目县3351处工程全部建成,完成投资超过24亿元,项目受益人数288.24万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省农村群众“有水喝”的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

《方案》指出,我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是对照“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的要求,还存在水源保障不足、水质保障不足、资金保障不足、项目建设不规范等方面的短板。省市县各级要组建督战专班,采取定点督战、巡回督战、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全覆盖、督死角、查问题、抓整改”要求,对全省所有县(市、区)再次开展全面排查、查找短板,重点督查威宁、纳雍、榕江、从江、晴隆、紫云、沿河、望谟、赫章等9个未摘帽的深度贫困县,以及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织金县、水城县、七星关区等3个拟摘帽县。

《方案》强调,2020年全年为督战时间,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月10日至1月31日,省级制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市县两级逐步制定,安全现状摸排,找出问题短板;第二阶段是2月1至5月31日,针对问题短板,按照“一县一案,一村一策”制定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边督边改、及时验收、及时销号;第三阶段是6月1日至6月30日,以县为单位完成总结验收,全省所有农村人口达到《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全面销号;第四阶段是7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查缺补漏,确保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全面实现。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周一报告,强化定期调度,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督执行标准、督责任落实、督资金保障、督问题销号、督工作实效。县级人民政府要扛起“战”的主体责任,按照“供水水量是否充足,有无缺水情况;供水水质是否达标;取水是否方便;管护机制是否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归类。因地制宜,分别采取增加备用水源、提升已建工程供水能力、延伸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等方式,保障水量供应,解决供水水量不足的问题。在5月底前全面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工作,杜绝人畜污染,对集中供水工程,已有消毒设施的,指定专人定期消毒;无消毒设施、供水规模在20人以上的,4月底前必须配备消毒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对分散式供水工程,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以雨水集蓄方式为主小水窖水质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以山泉水、机井等为水源的小水窖,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投放消毒药品,解决供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入户管网规范情况,最大限度缩短取水距离,解决供水不方便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完善“三个责任”和“三项责任”,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算和水费收缴,建立合理机制,解决好工程建后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村饮水消毒意识,形成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冉阿建)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网站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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