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01月13日15:0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6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自巡察组向县扶贫办党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立即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并进行了责任分解,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明确有关整改问题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党组又分别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4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安排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馈问题已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2019年10月22日办党组向县委巡察办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整改卷宗,并分别抄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党组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结合扶贫办工作实际,研究解决调整党组成员分工事宜,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送《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办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镇扶办通〔2019〕35号),明确分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二是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办党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党组成员能够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作出示范。

三是围绕巡察整改内容,2019年10月21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并进行了表态发言,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意识、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四是围绕巡察整改内容,2019年12月9日办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执行民主集中原则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2019年9月2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和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决策行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二是制定了《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上集体讨论表决,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办党组的决策水平、决策质量。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报备县纪检组。

三是制定《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在集体讨论表决中充分体现班子成员意见,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

四是2019年10月11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算好人生七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为扶贫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敲警示钟、打预防针,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三)“主题党日”活动不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委员会岗位职责》,2019年9月17日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由办支部具体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9年8月以来共召开4次支委会、4次“主题党日”,2次党课,8次党员大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于2019年9月开展了6天持续不断的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全办党员的思想政治引导,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筑牢了党性观念,增强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是明确支部委员郑华同志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及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相关会议有记录。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文风不正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文制发程序,拟稿人拟稿后,由股室负责人初审,送分管领导审核,综合股再进行格式及文字校对复核,最后呈送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严禁文稿材料照搬照套。

二是于2019年10月11日组织全办人员进行公文处理培训,并向各股室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进一步规范文风,提高全办工作人员公文处理业务水平。

(五)“三公”经费管理混乱,大额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对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已按相关要求补充完善购车手续,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

二是县扶贫办财务室对公务车辆费用单据、程序再次进行核实,明确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照《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填报《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车辆调配审批单》,完善报销单据信息,严格财务报销程序。

三是制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拒腐防变,防范于未然。

四是充油卡问题:2018年7月31日记账3号,2018年5月29日充油卡10000元,附的清单(9854元)是上一次用油清单,此次冲的10000元顺延到下一次的油费使用中。

五是下发《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党组会议决定,同意余春梦同志担任财务报账员,与张怀斌同志共同负责油卡充费、保管、使用的工作。

(六)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对同城接待的问题进行整改,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9月11日将同城接待费用130元退还(2019年9月30日记账21号);通过对工作餐超标准的问题进行整改,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9月11日将超标准就餐费136元退还(2019年9月30日记账20号)。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流程,制定下发县扶贫办《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等要求,明确要求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填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派餐审批单》。

三是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文件材料机械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扶党通〔2019〕3号),党组在2019年2月28日和4月16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进行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于9月30日向县委书面报告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报县委宣传部备案。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相关报送资料拟稿、审核,由具体的责任人拟稿,股室负责人初审后,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严禁照抄照搬,应付了事。

(八)中心组理论学习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在2019年9月2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每月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019年度组织学习18次。

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于2019年8月份以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进行了6天的学习研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开展研讨和进行党建知识和业务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汇总通报,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应知应会学深学透记牢。

三是向全办党员同志发放会议记录本,按规范分类记录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业务会议。

四是明确郑华同志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九)执行上下班纪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按时上下班,按规定签到签退,执行上下班纪律得到了有效强化,进一步端正了全办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与精神面貌。

(十)扶贫资金未直补到户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巡察组反馈扶贫资金未直补到户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户种植后未及时管护,项目后期管护费无法发放,为了及时盘活财政扶贫资金,马厂镇已于2017年8月20日申请上缴后期管护费、苗木及杀虫灯结余资金的请示(马府呈〔2017〕57 号),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马厂镇上缴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批复文号为(镇府函〔2017〕134),重新安排的项目为镇宁县马厂镇2017年食用菌种植项目,批复(镇府函〔2017〕135号),现重新安排的项目已实施并全部报帐。

(十一)扶贫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实效,管理有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马厂镇纳墩村贫困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修建产业配套机耕道,60万元用于林下养鸡项目建设,共拟养鸡25000羽,在实施过程中,马厂镇使用13.224万元资金购买鸡苗13920羽发放到农户,实际入股到合作社资金26.592万元,上缴项目结余资金20.184万元,现已分红6.248万元。

二是马厂镇牛田村贫困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蔬菜种植项目10万元,大樱桃种植15万元,产业配套机耕道15万元,林下养鸡项目30万元,共拟养鸡12500羽,在实施过程中,马厂镇使用4.294万元资金购买鸡苗4520羽发放到农户,实际入股到合作社资金19.152万元,上缴项目结余资金6.554万元,现已分红4.788万元。

三是马厂镇吴关村贫困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蔬菜种植项目10万元,产业配套机耕道20万元,生猪养殖项目40万元,共拟养生猪666头,入股合作社项目资金40万元,现已分红9万元。

四是以上三个项目的结余资金已上交并重新安排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成并报账。

五是入股合作社的79.336万元已落实分红资金20.036万元。

(十二)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检查时我办提供的沙子乡甲山村大坪组机耕道硬化路面建设项目、革利乡革利村贫困村种养殖项目、革利乡人仁坡村养殖项目、革利乡革帮村养殖扶贫项目、革利乡木朗村种养殖扶贫项目、江龙镇新苑村精品水果园区建设等项目请款审批单不是最终的请款审批单,最终的请款审批单县财政局及乡财政分局留存有,现我办已跟乡镇和县财政对接,将经财政签字后的请款审批单进行装档。

二是2016年马鞍山污水处理项目为青岛对口帮扶项目,项目资金50万元,当时资金未进入县财政局,直接由县扶贫办直接下拨到乡镇,所以项目请款审批单无需财政部门签字。

三是六马镇蜂糖李种植建设扶贫项目六马镇于2018年6月至8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将项目补助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补助金已发放到户。

四是简嘎乡蜂糖李产业化扶贫项(2015-2016年)已于2017年6月13日委托贵州省华旭林业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调查规划涉及丙级资质)对简嘎乡蜂糖李产业化扶贫项目进行验收,并于2017年7月7日完成验收,总验收合格面积为6167.22亩,简嘎乡根据验收结果,并分别于2016年12月、2018年1月、5月发放补助资金并完成核销。

五是我县已印发了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含对口帮扶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扶领通〔2019〕90号)对各乡镇(街道)申请县级验收的项目开展县级验收。

(十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相关问题合一)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一是板干村坡昂、红烂、小屯等几个自然寨的饮水已经于2019年9月25日前完成巡查、修缮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已投入使用,满足群众正常用水。

二是板干村坡昂、红烂、小屯等几个自然寨零星几户的庭院、连户路经六马镇党委、政府牵头,已于2019年9月25日前全部按相关标准硬化,目前已投入使用。

三是板腰村杨忠文户的庭院、连户路已完成硬化并投入使用。

四是罗吉辉户连户路、庭院已按照相关标准硬化,并已投入使用。

五是罗吉辉户有两处安全住房,均已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该户主要生活在老住房内,平时生活用水主要用自建的饮用水,县水务局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管道破裂问题已责成良田镇进行修复更换,现已满足群众正常生活用水。

六是罗吉辉户经住建局委托的住房安全鉴定公司(第三方)对该户新、旧住房进行安全鉴定,该户新房鉴定为A级,旧房鉴定为B级,属于安全住房,不存在安全隐患。

七是经核实罗吉辉户一家12口人实际共同生活,均为建档立卡户,明白卡挂在新旧房均可。

八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以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扶领通〔2019〕69号)《镇宁自治县“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补齐相关问题短板并巩固提升。

三、巡察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的工作中办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办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办党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领导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加强对办各股室及干部职工监管力度,强化担当精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发生,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为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6222212;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20楼(县扶贫办);电子邮箱:znfpb2013@126.com。

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0年1月10日

来源:中共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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