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年01月06日10:12  
 

近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贵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华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问题。2011年10月至2013年底,李华在担任丹寨县南皋乡乡长期间,李华本人或安排他人多次到丹寨县个体经商户陈某某经营的烟酒店赊购烟酒、茶叶、硒米等物品,共计45500元,后以办公用品经费支出名义报销。2016年1月,李华在担任丹寨县南皋乡党委书记期间,收受个体户朱某送的一部苹果6S手机。2019年12月,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免职处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天柱县档案馆馆长杨天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杨天恩在担任天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8次收受工程老板马某以拜年拜节名义送的40000元过节费。2019年11月,杨天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黄平县民族中学副校长杨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杨杉在担任黄平县旧州中学校长期间,违规安排设立项目向学生收费,后将收取费用以超工作量费等名义向教职工发放补贴1053592元,杨杉个人领取26345元。2019年12月,杨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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