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组团式+流水化”办案模式提升法院执行力

2020年01月03日12:49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西秀区不断深化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打破执行案件办理“一人包案到底”工作模式,实行“组团式+流水化”办案,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今年以来办结执行案件1515起,同比增长27.42%。

整合资源强内力。将法院执行局11名员额法官按人数设定为11个办案单元,每个办案单元按至少1:1:1人数比例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根据所处执行阶段和执行事项将11各办案单元整编为3个工作组,将有限的人力资源优化形成执行团队,专门设立综合事务组,集中负责执行团队内外行政事务处理,使执行员额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执行事项集约化办理能力大幅提高,执行质效不断提升。

审执分离促公信。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在法院内部分离,制定执行权力清单,明确执行实施和执行裁决权限,将其分为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等3个阶段,并针对不同阶段列明具体执行事项,明确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具体职责,杜绝推诿扯皮、权责不明,有效减少涉执行信访案件,消除当事人诟病的“自裁自执”问题,提升司法公信。

“流水化”作业提效率。收案后,由综合组集中负责分案,各执行工作组书记员第一时间负责信息录入、先期财产查控、流程节点处理等前期工作,法官助理则负责在员额法官裁决后对具体案件进行执行,并及时进行执行款物管理与发放。此外,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由综合组适时监控案件办理环节,注重节点管控,彼此间首尾相连,实行倒逼机制,督促每一环节的工作小组增强时间观念,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繁简分流优执行。对“简案”和“繁案”进行分类,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人员专业优势,提升执行效率。各团队执行过程中既相对独立,又互相配合,对查控地点一致、执行步骤统一的事项在团队之间实行信息共享,统一由专人执行,推动形成执行工作组之间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机制防风险。出台实施办法,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即向当事人告知和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肖邦桥)

(责编:郜林筱、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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