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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

5種情形可實施急難事項“小額快救”

2026年09月01日08: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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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貴陽8月31日電 (記者程煥)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制度,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貴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急難事項“小額快救”。

通知明確,發生以下5種困難情形急需救助的,可以按規定實施“小額快救”:因突發重大疾病導致個人或家庭自身難以保障基本生活的﹔因火災等導致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個人或家庭成員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因火災、車禍、溺水、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導致嚴重受傷或死亡,責任主體暫不明確、責任主體無賠償能力且個人或家庭自身難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人口、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人口等人員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其他發生急難情況導致個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無法保障,且需立即採取措施防止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嚴重后果的。

通知規定了實施“小額快救”的程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受理“小額快救”申請后,確認申請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及遭遇的急難情形屬實的,不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公示,直接登記救助對象、事由、金額等信息,並給予救助。

臨時救助政策銜接方面,通知明確,對於困難情形復雜或救助金額已達上限仍不能緩解基本生活困難等特殊情況,可在綜合運用各項救助幫扶政策的基礎上,採取“一事一議”、個案會商等集體會商方式,研究確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對於困難情形特別復雜、生活困難特別嚴重的,可以按規定給予每戶每次不超過5萬元的臨時救助。

原刊於《人民日報》(2026年09月01日 第 10 版)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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