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交通運輸執法九大隊:“說理式”執法將施工隱患化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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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4月13日,在國道G243線K805+770處發生了暖心的一幕:一通電話、幾番耐心講解,最終施工方主動拆除已架設線纜、調整線路,一場潛在的公路安全隱患在“說理”中被悄然化解。
當天上午,貴州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二支隊九大隊在轄區國道G243開展執法檢查,行至K805+770處時,幾名正在路邊架設線纜的施工人員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師傅,你們這是在架什麼線纜呢?”執法人員上前詢問。經了解,這是某建設方正在此路段跨越公路架設通信光纜。當執法人員提出查看相關涉路施工行政許可手續時,現場施工人員面面相覷,一臉茫然:“還要辦手續?我們不太清楚……”

圖為執法人員電話與建設方負責人溝通。
跨越公路架設管線,事關公路通行安全和公路設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五條,跨越、穿越公路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必須事先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同意,並辦理許可審批手續。顯然,這是一起典型的“未批先建”涉路施工行為。
執法人員與項目建設方負責人取得聯系。電話那頭,負責人起初並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執法人員像“普法宣講員”一樣,耐心地講法、講理、講風險。

圖為執法人員現場與施工人員溝通。
“跨越公路架設光纜有明確規定,未批先建不僅違法,還存在很大安全隱患——萬一光纜垂落,或者架設高度不夠、承重不足,對過往車輛的安全會造成威脅。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還得提交設計方案、安全評估報告和應急預案等材料,確保施工安全。”
執法人員設身處地地向負責人分析解釋,既點明了法律依據,又講清了安全風險,還給出了整改路徑。
“哎呀,這個確實是我們疏忽了,感謝你們提醒,不然真出了事就后悔莫及了!”電話那頭,建設方負責人的語氣從最初的茫然變為慚愧,並承諾立即停止施工恢復原狀。
電話挂斷后,現場施工人員立即行動,將已架設的光纜逐段拆除,公路恢復原狀。從發現問題到徹底消除隱患,整個過程高效順暢。

圖為施工方現場拆除未批光纜。
鑒於當事人系首次違法,危害輕微並及時改正,九大隊決定對其不予行政處罰。
近年來,九大隊持續推行“說理式”執法,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理念,將普法教育融入執法全過程。在執法中強化法治教育,把法規講透、道理講明、情理講通。
“很多涉路施工違法行為的產生,並非當事人故意對抗法律,而是法律意識淡薄、對程序不了解、對風險缺乏認知。”九大隊負責人表示,通過耐心講解,讓當事人真正明白“為什麼不能這樣做”“怎樣做才是對的”,才能實現從“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根本轉變。
下一步,九大隊將持續優化執法方式,繼續深化“說理式”,將服務意識融入執法全過程,把公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到位,切實保障轄區道路安全暢通,守護群眾平安出行。(文/圖 何菁、郁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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