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鳥周”系列報道】
羽歸自然 愛不設限!“愛鳥周”與您共話籠養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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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說起籠養鳥,不少人心中都會泛起一份特殊的情感。或許是兒時記憶中祖父窗前的畫眉啼鳴,或許是公園裡老友們閑聊時的話題,又或許只是一種朴素的心願——因為喜愛,便想將這份靈動留在身邊,日日相伴。這份情感是真切的,也完全可以理解。平心而論,多數養鳥人並非心存傷害之意,這與那些非法獵捕、販賣鳥類的行為,確有本質區別。

白腹錦雞。張衛民攝
然而,當個人的喜好與鳥類的天性產生沖突,當沿襲已久的生活習慣與今天的生態理念發生碰撞,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傳承什麼:是鳥籠,還是愛鳥之心?
有人認為,籠養鳥是老祖宗傳下來的傳統,應當保留。這話聽起來似乎有理,但我們需要追問:傳統真正要傳承的,究竟是那個鳥籠,還是那份對鳥類的喜愛之情?
回溯過往,籠養鳥習俗的確承載著古人對自然的觀察興趣,對鳥鳴的欣賞之情,也寄托著一種閑適的生活意趣。這份對生靈的親近、對自然的向往,確實是值得珍視的。但在那個沒有望遠鏡、長焦相機,交通欠發達的時代,自然觀察途徑十分有限,將鳥養在籠中,或許是人們親近自然的唯一方式,那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黑頸鶴。陳東升攝
今天的情況已經大不相同。城市公園、郊野山林隨處可見鳥類身影,高倍望遠鏡、攝影器材也早已進入尋常百姓家。以畫眉為例,這種鳴聲婉轉的鳥類素有“林中歌手”之稱。過去,一些人習慣將其關在籠中聆聽啼鳴。但試想,它在籠中的鳴唱,與站在山林枝頭、迎著晨風亮開嗓子的模樣,豈能相提並論?在自然棲息地中觀察它的一舉一動,那才是畫眉鳥應有的生命狀態,也是它的歌聲本該響起的地方。如果固守籠養這一形式,而放棄更文明、更友善的自然觀察方式,那麼傳承下來的可能只是一個空殼,而真正那份熱愛自然的精神內核,反而被遺忘了。
何為“活得好”:安逸,還是完整的生命?
養鳥者常有一種說法:“我養的鳥,比野外的活得安逸多了,風吹不著雨淋不著,吃喝不愁。”這話聽起來似乎不無道理,但需要仔細辨析:當我們評價一個生命“活得好”時,標准究竟應該是生存條件的優劣,還是生命體驗的完整性?

嘴相思鳥。孫運剛攝
野生鳥類的一生充滿挑戰:學習飛行、尋覓食物、躲避天敵、長途遷徙、尋找配偶、哺育后代……這個過程確實艱辛,但正是這些經歷,成就了一隻鳥的完整生命。春天站在枝頭鳴唱,那是宣示領地和呼喚伴侶﹔振翅高飛,那是刻在基因裡的遷徙本能。這一切,構成了一隻鳥應有的生命軌跡。
籠中之鳥呢?這些都被剝奪了。不是它不想飛,是狹小空間讓它無法飛翔﹔不是它不想遷徙,是季節變換對它失去了意義﹔不是它不想尋找伴侶,是方寸天地就是它的整個世界。它的“安逸”,是以犧牲物種演化了千萬年的天性和生命訴求為代價的。
人類崇尚“不自由,毋寧死”,深知自由的可貴。推己及鳥,能夠在天空自由翱翔,或許才是衡量鳥類“活得好”的真正標尺。
保護什麼:個體存活,還是種群繁盛?
“籠養鳥也是在保護鳥類”——這樣的說法,實則混淆了“保護”的真正內涵。如果所謂保護,只是讓一隻鳥活得更久、養得更胖、不經風雨,那麼籠養或許確實能做到。但真正的保護,從來不是將生命囿於方寸之間。

畫眉。吳忠榮攝
現代保護生物學所理解的“保護”,遠不止於此。真正的保護,是保障一個物種在自然生態系統中的持續繁衍,守護其在野外環境中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以畫眉為例,每有一隻被從野外抓走,山林裡便少了一位捕食害虫的“能手”,也少了一位參與種子傳播的“園丁”。籠中的個體,終究無法替代野外種群在自然界中的角色,也難以彌補它們所留下的生態空缺。
真正有效的保護,是維護一個能夠自我維持的野生種群,讓它們在廣闊的天地裡完成生命循環。有人擔憂:野生環境充滿風險,個體難免遭遇死亡。但從生態學的角度看,個體的生老病死本是自然常態,人類也無法超脫。即便個體逝去,其尸骸也將回歸自然,參與物質循環,滋養新的生命。這既是自然之道,也是生命完整性的應有之義。
關系何為:佔有,還是共存?
籠養鳥引發的思考,歸根結底涉及我們如何看待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人類歷史長河中,我們曾長期以“索取者”的姿態面對自然——看到中意的東西,便想據為己有。隨著認知的深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人與自然更理想的關系,應當是“共存者”的關系。共存,意味著應換種方式欣賞鳥類:遠遠地觀察,不打擾它們的生活。以更豐富、更持久的方式感受自然之美——在鳥兒自由飛翔的天空下,在它們縱情歌唱的叢林深處。讓鳥兒自由翱翔,過自己的日子,我們獲得欣賞的愉悅,各得其所。
這份喜愛,難道不比關在籠中的佔有,來得更深厚、更長久嗎?
愛鳥,就讓它留在天空裡。

領角鸮。黃吉紅攝
相關解讀:
2021年2月1日,國家林草局與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畫眉鳥、鷯哥、百靈、紅嘴相思鳥、紅脅繡眼鳥等十余種過去知名的“籠養鳥”被收錄其中,晉級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這意味著,自該日起,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畫眉鳥等國家重點保護鳥類的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將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知識問答
問:野生鳥類資源歸誰所有?
答:野生鳥類屬於國家所有的野生動物資源。國家依法保護野生鳥類及其棲息地,本省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做到愛鳥護鳥。野生鳥類實行分類分級保護。本省鳥類分為國家重點保護鳥類、“三有”(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保護鳥類及普通鳥類。
問:可以隨意捕殺鳥類或掏鳥窩嗎?
答:不可以。嚴禁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鳥類,也禁止破壞鳥類的巢穴、卵和蛋。即便是普通野生鳥類,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禁用方法進行獵捕,同樣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
問:發現受傷的野生鳥類該怎麼辦?
答:請及時聯系當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專業收容救護機構,切勿私自飼養或買賣。嚴禁以收容救護為名從事野生鳥類交易。
問:可以買賣或食用野生動物嗎?
答: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三有”保護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以食用為目的,對任何野外自然生長的鳥類進行飼養、獵捕、交易或運輸,均為法律所禁止。
問:能否發布野生動物交易廣告?
答: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網絡平台、商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也不得為違法出售、購買、食用及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費等服務。
問:人工繁育野生動物有什麼規定?
答: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管理,核心是嚴格保護、科學利用。國家支持科研機構因物種保護目的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必須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經省級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繁育“三有”保護動物的,需向縣級主管部門備案。
繁育活動應當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種源,建立物種系譜、繁育檔案和個體數據。必須根據野生動物習性,保障其必要的活動空間、生息繁衍條件和衛生健康標准,配備與繁育目的、種類、規模相適應的場所、設施和技術,符合相關技術標准和防疫要求。嚴禁虐待野生動物,並須採取安全措施,防止動物傷人或逃逸。
因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危害公共安全或破者壞生態的,飼養人、管理人等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問:野生動物可以作為寵物飼養嗎?
答:不可以。禁止將以下野生動物作為寵物飼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存在公共安全風險的猛獸、有毒野生動物——除非持有專用標識或合法來源証明。
讓野生動物留在野外,才是對它們最好的愛護。(圖/文 貴州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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