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惹的禍?花溪法院法官巧解鄰裡結
2025年12月22日15:13 |
近日,一場因陽台漏水引發的鄰裡糾紛,在花溪法院的耐心調解下,終於畫上了圓滿句號。
2025年8月,原告發現家中陽台、廚房天花板出現漏水,導致牆面瓷粉脫落、吊頂鋁扣板鏽蝕、櫥櫃吊櫃受損。經專業人員檢查,漏水源於樓上住戶被告家陽台防水層破損及洗衣機進水開關滲漏。多次溝通維修及賠償事宜無果后,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解決漏水問題並賠償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鄰裡糾紛的特殊性,若走財產損失評估程序,不僅耗時耗力增加訴累,還可能激化矛盾。於是決定優先組織庭前調解。調解中,法官敏銳捕捉到雙方核心訴求,原告擔心漏水復發影響生活,被告則表示非故意且已主動維修,願意適當補償。
法官以“遠親不如近鄰”為切入點,從情理法多角度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樓上樓下低頭不見抬頭見,和諧相處才是長久之計”“賠償是小事,鄰裡情分是大事”。經過耐心釋法明理與情感疏導,雙方終於打開心結。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場支付1000元經濟賠償,原告自願放棄其余訴求。兩人握手言和,承諾今后相互理解、和睦相處。
此次調解是花溪法院踐行“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的生動實踐。通過柔性司法手段,既快速化解了糾紛,避免鄰裡關系惡化,又節約了司法資源,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張媛媛)
(責編:敖嘉鈺、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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