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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裡的“跨國生意”藏貓膩 畢節一公司千萬出口偷稅被追罰並移送司法

2025年12月17日0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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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畢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畢節恆達九州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達九州”)出口應征稅貨物隱匿收入偷稅案件。2020年至2024年,該公司出口鍍鋅鋼管、鎢銅塊等高污染、高能耗和資源型(“兩高一資”)應征稅貨物,隱匿出口收入,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出口環節相關稅費,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89.14萬元。2025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畢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並處罰款共計174.3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並加收滯納金。目前,因逃避繳納稅款金額及比例等情形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准,該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異常繁榮背后的“零申報”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畢節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相關部門移交的線索,聯合海關、外匯管理部門開展數據分析,發現恆達九州自2018年開始從事日用品出口業務,2023年至2024年,其出口金額突然激增10余倍,遠超過往年銷售總和,出口商品也從單一日用品,變成覆蓋PCB電路板、工藝品等上千種品類的“全品類貿易”,業務范圍橫跨多個行業,超出普通商貿企業的正常承載能力。

更反常的是,恆達九州的業務雖呈“爆發式增長”,卻長期未辦理納稅申報。在主管稅務機關提示提醒后,該企業於2023年辦理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零申報”。作為一家“生意火爆”的出口企業,既未申報銷售收入,又始終維持小規模納稅人身份,這一現象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帶著疑問,稅務人員實地核查企業生產經營地址,發現該地址僅是一處出租民房,屋內無任何倉儲設施、辦公設備,也沒有工作人員。經與物業核實,該地址長期無人辦公,從未產生過水電費,沒有實際經營痕跡。

出口額上千萬、經營品類上千種,卻長期無實際工作人員,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空殼公司”的特征明顯。針對這些疑點,國家稅務總局畢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恆達九州立案查處。

“放棄退稅”背后的偷稅貓膩

“空殼公司”為何有千萬元出口額?如此大額的出口貿易,為何沒有申請出口退稅?

為進一步查明真相,檢查人員著手核查其報關業務,發現該公司僅留存外省某報關行的報關業務發票,從未收取過任何上游企業的進項發票,對公賬戶也沒有大額收匯記錄,與正常出口企業存在明顯差異。但報關行和海關有關線索顯示,恆達九州確實存在出口業務,其中包含鍍鋅鋼管、鎢銅塊等商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七條的相關規定,出口貨物屬於文件明確的取消出口退(免)稅貨物,不適用增值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按規定征收增值稅。該公司出口的鍍鋅鋼管、鎢銅塊等“兩高一資”貨物,屬於該類貨物,需在出口環節申報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等稅費。

檢查人員進一步比對分析海關出口報關單數據及稅務系統申報情況,發現恆達九州在大量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的貨物中,混入鍍鋅鋼管、鎢銅塊等“兩高一資”應征稅貨物,但不索票、不申報、不納稅,存在刻意隱瞞貨物出口事實、逃避稅務監管的嫌疑。

隨后,稅務機關依法向恆達九州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明確通知其在規定時限內補繳稅費款,企業卻拒不配合。企業負責人不僅拒接檢查人員電話、拒收執法文書,甚至聲稱“要簽字就來外省找我,看我心情”,試圖通過這種消極對抗的方式拖延時間,進一步掩蓋其逃避納稅的違法事實。

聯合執法依規嚴懲

在企業拒不配合接收文書的情況下,檢查人員依法採取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完成相關執法文書送達程序。

稅務部門聯合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核算數據、固定証據。經查實,恆達九州隱瞞出口鍍鋅鋼管、鎢銅塊等“兩高一資”應征稅貨物,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出口環節相關稅費,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89.14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証,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上述法律法規規定,2025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畢節市稅務局稽查局對該公司作出追繳稅費款並處罰款共計174.3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並加收滯納金。目前,因逃避繳納稅款金額及比例等情形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准,該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責編:潘佳倩、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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