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將獲更大自主權與收益保障
貴州五部門聯合出台新政破解成果轉化難題
12月8日,筆者從貴州省科技廳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日前,貴州省科技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五部門印發了《貴州省保障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工作機制(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機制》),旨在破解長期存在的科技成果轉化“不敢轉、不能轉、不願轉”難題。
會上,貴州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吳岸琪詳細介紹了該試行工作機制的有關情況。他表示,此舉是系統性完善科研事業單位內部保障機制,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工作機制》核心內容圍繞三大機制展開。在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機制上,明確賦予科研單位對科技成果類型及職務屬性的界定權,並大幅下放成果定價自主權予科研人員。成果完成人(團隊)可自主選擇協議定價、挂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
其中,協議定價環節,單位可自主決定是否評估,若需評估則由成果完成人(團隊)主導開展﹔無需評估的,備案公示即可,流程大為簡化。同時,要求各單位建立管理台賬,規范利用成果創辦企業等行為。
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上,《工作機制》首先對“轉化收益”與“淨收入”進行了清晰界定,並賦予科研單位結合實際具體界定的自主空間。
此外,單位留存的淨收入中,需提取不低於10%用於獎勵技術轉移服務人員。機制還特別關注了人員流動中的權益保障,要求對提前退出團隊的科研人員其應得收益通過約定予以保障,並明確支持本單位技術經理人在促成外部成果轉化中獲取合理收益。
為確保政策落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統籌協調機制,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指導和宣傳引導,形成推動落實的合力。
該文件呈現出鮮明的“賦權”與“規范”雙輪驅動特點。一方面,賦予科研人員和單位在成果定價、界定、收益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權,旨在掃清權屬模糊帶來的障礙﹔另一方面,通過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規范收益分配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權益,致力於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轉化環境,提升轉化效率。
貴州省科技廳陳財慧表示,依據《技術轉移服務規范》,技術轉移服務人員是為委托方提供技術轉移服務的專業人員,服務類型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評價、投融資及信息平台服務等,各科研單位可據此合理界定相關范圍。
據悉,2024年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合同4379項,金額8.57億元。貴州省教育廳科技處處長胡銳表示,《工作機制》出台后,各高校需及時完善轉化收益制度,界定職務成果、明晰核算方法與分配比例,在加強管理的同時做好服務,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
吳岸琪表示,接下來,五部門將持續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推動《工作機制》中的各項創新措施在全省科研事業單位落地生根,切實解除科研人員后顧之憂,讓智力勞動獲得合理回報,從而有力促進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為貴州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科技動能。
當天,貴州省委組織部一級調研員、黨員教育中心副主任冉俊敏針對專家人才適用范圍問題進行了解答。會議由省科技廳二級巡視員、辦公室主任萬義主持。(張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