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性司法加速環境“新生”
——司法服務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主題論壇側記

在浙江嘉興港水域,馬紹爾籍運油船“佐羅”輪與新加坡籍液化氣船“艾靈頓”輪曾發生碰撞,溢油污染損害面積達1800平方千米。
面對這樣的“海上殺手”,寧波海事法院依法判決外方船東賠償海洋生態損害4600萬余元並全部執行到位,隨后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增殖放流活動——1.4億顆海洋生物被放流入海,海洋生物資源得到有效恢復。
論壇現場。人民網 李麗萍攝
2025年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期間,多位法院法官在“司法服務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法治主題論壇上針對生態環境修復的司法保護路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環境資源審判不僅要制止和懲罰破壞生態行為,更要秉承恢復性司法理念,用好補種復綠、增殖放流、勞務代償、技改抵扣等修復模式,做實生態修復這一‘后半篇文章’。”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朱玉直言。同樣,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佔國也指出:“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關鍵,在於修復受損的生態關系。”
據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吳兆祥介紹,近年來,中國法院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目標,探索創新近自然恢復的裁判執行方式,通過採取碳匯認購、動物野化放歸、人工魚巢建設等方式,修復礦山、恢復森林、重建濕地、治理河流——
貴州法院建成生態修復保護基地64個,2023年以來,補植復綠樹木110萬余株,增殖放流魚苗98萬余尾﹔
重慶法院創新建設水生生物收容救護中心救護珍稀水生物,搭建人工魚巢促進魚類資源恢復﹔
山西法院持續5年跟進監督公益訴訟案件調解書執行,實現超大型赤泥尾礦庫封場覆綠,修復環境、消除風險﹔
寧夏法院審理非法捕售野生鳥類案,協同有關部門成功孵化、放飛1100余隻蒼鷺﹔
廣西法院設立紅樹林司法保護修復實踐基地,通過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使得紅樹林面積增長1200公頃以上﹔
四川法院建設生態司法修復基地182個,判令補植林木近9.5萬株,認購碳匯424.6噸﹔
湖南法院建設的岳陽法院野生動物救助基地,先后救助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麋鹿60余頭,其他珍稀野生動物300余隻,讓洞庭湖區、長江中游再現水清岸綠、江豚逐浪、麋鹿成群的生態美景。
……
讓山復綠、水復清、天更藍,才能讓環境“生態顏值”和人民“幸福指數”同步提升。李佔國提議司法機關要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在環境資源審判中,不僅要依法嚴懲各類違法行為,更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促進生態保護、環境修復。”
去年8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人民檢察院等九家單位發布《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移送政府部門監管辦法》,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碧艷介紹,這是首次在省級層面明確生態環境修復監管案件的移送規則,率先填補了法律文書作出后生態修復監管不足的空白。
如今,全國各地人民法院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創新規則激活修復動力、多元協作保障修復效能,讓“懲治”與“重生”交融,也讓“正義”走進“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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