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以立法保障農村和偏遠地區優質學前教育資源

人民網貴陽6月6日電 (陳潔泉)6月5日,《貴州省學前教育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介紹,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貴州省學前教育條例》(以下稱《條例》),對貴州省幼兒園建設和師資配備提出具體要求,實施后將進一步保障農村和偏遠地區優質學前教育資源。
發布會上,貴州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周進介紹,農村和偏遠地區適齡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難點問題,《條例》聚焦難點、緊盯關鍵作出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機制。在規劃布局方面,規定幼兒園的布局體現行政區域內學前兒童的數量分布、流動趨勢、保育教育需求等,指導各縣(市、區)合理配置資源。在普惠資源方面,規定現有普惠性幼兒園不能滿足本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擴建以及利用公共設施改建等方式統籌解決。在城鄉結構方面,規定農村地區構建以公辦幼兒園為主的農村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城鎮地區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住區實現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五同步”要求。
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條例》規定加強財政經費保障,逐步提高學前教育支持水平,不得將公辦幼兒園收費收入用於平衡預算。強化師資保障,主要從配備、管理、待遇三個方面把好幼兒園教師隊伍入口關、質量關和保障關。配備師資方面,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標准及時補充公辦幼兒園教師,優先滿足農村地區公辦幼兒園需要。師資管理方面,對教職工從業要求、從業禁止等作出規定,對失德失范行為零容忍。待遇保障方面,規定幼兒園及其舉辦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津貼、補貼。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園教師隊伍。
構建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學前教育是教育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條例》規定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以保障學前兒童基本受教育權益。積極落實學前教育法中傾斜、支持農村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事業等有關規定,保障農村兒童、殘疾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同時,推進鄉鎮村學前教育一體發展,規定建立健全鄉鎮和村學前教育教研、培訓和服務機制,可以委托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本鄉鎮其他幼兒園開展業務指導等工作,提升農村幼兒園教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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