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羅甸縣轄區水域“三無”船舶整治的通告

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打擊船舶非法從事各類水上活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復》《海關總署、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國海警局關於印發<“三無”船舶聯合認定辦法>的通知》(署緝發〔2021〕88號)、《貴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貴州省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辦法》《羅甸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羅甸縣轄區水域“三無”船舶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羅安發〔2024〕8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文件要求,決定對羅甸縣轄區范圍內的“三無”船舶進行清理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及對象
在羅甸縣水域境內航行、停泊、作業的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証書、無船籍港的各類機動、非機動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動或漂浮設施、裝置。(簡稱“三無”船舶)
二、整治要求
嚴禁“三無”船舶擅自從事水上航行或者作業。凡屬清理整治范圍內的“三無”船舶,必須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停止航行或作業,船舶所有人必須於2025年5月1日前自行拆解“三無”船舶。逾期不拆解的,將依照法律法規予以沒收等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擔。
三、其他事項
1.現有船舶符合檢驗、登記條件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應於2025年5月1日前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或達不到檢驗、登記條件的,一律以“三無”船舶進行處理。
2.在開展“三無”船舶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擾亂社會秩序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歡迎廣大群眾、社會團體對“三無”船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
縣地方海事處:0854-7835191
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0854-7613949
特此通告
羅甸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3月13日
來源:羅甸縣人民政府網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