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精神衛生條例》已於10月10日正式施行
![](/img/2020wbc/imgs/icon_type.png)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黃小桃攝
人民網貴陽10月12日電(黃小桃)10月12日,記者從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精神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已於2024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條例》共八章五十一條,分為總則、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精神障礙的康復與照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服務與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既貫徹了黨的二十大精神,又體現了貴州省的特色與實際。
在內容制定方面,《條例》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條例規定,關注公眾心理健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營造尊重、理解、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環境。
在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本地區的精神衛生工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設和完善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和康復體系,建立健全精神衛生工作協調機制和工作責任制。
在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方面,《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精神衛生工作原則,強調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並在第二章中對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做出詳細規定。
在優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與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看護補貼等方式,對生活困難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家庭和履行監護職責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給予補助。
在強化經費保障措施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在加強精神衛生能力建設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居住人口、醫療資源、醫療需求、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狀況,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基本標准,分級分類設置精神衛生醫療機構。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貴州省精神衛生條例》的出台,不僅是對國家精神衛生法律體系的積極響應與細化,更是貴州省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關注民眾心理健康福祉的具體體現。
下一步,貴州省各級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將組織開展《條例》學習培訓活動,全面推進《條例》貫徹實施工作,實時聽取有關方面執行情況報告,保障《條例》的有效實施。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