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郭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年09月18日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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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郭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中央和省委有關禁令,變相插手干預茅台酒經營,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謀求特殊待遇﹔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項目招投標﹔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郭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帆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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