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用“老字號” 兩商家被責令整改
2024年06月04日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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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陽市青雲路有兩家商鋪因擅自使用“老字號”宣傳詞語,被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
5月17日,市民代女士帶著朋友前往青雲路游玩,發現一家賣水餃餛飩煎餃和一家賣水果豆花的店鋪門頭上印有“老字號”“23年老字號”等字樣,但自己在貴陽生活多年,卻不曾聽說過。“可以隨便自稱‘老字號’嗎?”心生困惑的代女士向貴陽市融媒問政平台留言反映,希望相關部門核實是否屬於虛假宣傳。
5月20日,記者在現場看到,市民反映的兩家店鋪門頭上確印有“老字號”字樣,進出客人絡繹不絕。“如果是在以前,帶有‘老字號’標志的店鋪我肯定會優先選擇,感覺‘踩雷’的可能性更小,但如今‘老字號’有些泛濫,有些分不清真假。”來自昆明的游客侯倩倩說。
接市民反映后,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前往兩家店鋪檢查。經查,這兩家店鋪的品牌創立時間沒有達到30年以上,不具備、不符合《“貴州老字號”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最基本條件,其在門頭招牌上擅自使用“老字號”宣傳詞語的行為已涉嫌虛假宣傳。
“核實過程中,商戶認為其經營的店鋪已經是20多年的老店,自認為是老字號。”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肖峰表示,鑒於商戶態度較好,配合積極,所涉嫌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易於消除,該局責令這兩戶商家自行清除門頭上“老字號”等字樣。該局下一步將會在轄區范圍內加強宣傳教育,並逐一摸排,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任璐瑤)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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