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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花崗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基層社會治理

2024年01月09日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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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周要定時召開調解工作例會,組織調解員加強調處物業服務、征地補償、農村土地承包、金融合同等難點熱點糾紛化解相關知識的學習。還要定期參加區人民法院和其他行業部門召開的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工作分析研判會,及時反饋調解中存在的疑難復雜問題。”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一名負責人在介紹調解工作時這樣說道。

近年來,紅花崗區司法局積極拓展公共法律服務職能,組建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為基礎,聘用25名熱心調解工作、具有較高法律素養和調解經驗的法律服務人員作為專(兼)職人民調解員,下設“光明”“志忠”“維娟”“光靜”“銳林”“開貴”6個調解工作室。

專門指派業務骨干到法院坐班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積極促進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與紅花崗區人民法院健全特邀調解名冊制度、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和法院員額法官(審判單元)“1+N”對接指導機制,完善“非訴調解+司法確認”機制,暢通訴調對接通道,高效完成“接收、調處、司法確認”工作流程,確保達到“接得住、能化解、速度快、效果好”目標。

用心調解

讓矛盾化解有力度更有溫度

今年已50來歲的車志忠,是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駐紅花崗區人民法院的一名專職調解員。自2008年起,車志忠就已經開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擅長調解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勞務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糾紛。車志忠同志一直秉持著熱情、公平、公正、專業的態度開展調解工作,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及好評。

謝某某曾經是某建筑勞務公司的一名安全員,一年前檢查出癌症,急需籌集治療費。她向公司申請36萬元的勞務薪資賠付,公司卻屢次推諉拒不支付。隨后,她將公司訴至紅花崗區人民法院。車志忠接受法院委派調解該案后,進行深入調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釋法明理,多次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最終歷時兩個月將該糾紛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對車志忠的處理方式及處理結果均表示認可。

依法調解

讓矛盾化解有情理更有法理

李光明是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一名專業調解員,擅長化解重大矛盾。“在化解重大矛盾糾紛時,一定要牢牢把握調解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一定要有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的思想境界。”這是每次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時,李光明常說的一句話。

2021年12月,遵義某房開商與300余名業主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后引發業主集體上訪,已經影響社會穩定。李光明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介入開展調查、取証、調解等工作,從情理、法理角度分別對雙方進行勸解和疏導,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在調解工作中,李光明始終堅持原則、明法析理,自覺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化解各類矛盾,調解工作多次得到群眾認可與贊賞。

車志忠、李光明的成功調解案例只是當地調解工作的一個縮影。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自2021年成立以來,已化解法院委派各類重大矛盾糾紛、難點熱點糾紛和群體性糾紛7442件,司法確認2764件。2023年9月,紅花崗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獲司法部表彰,榮膺全國模范。(貴州省司法廳)

(責編:敖嘉鈺、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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