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貴安出台九項舉措 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8月3日,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貴安新區辦公室印發《貴陽貴安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印發《措施》,旨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重大決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部署要求,鞏固房地產市場企穩回升態勢,促進貴陽貴安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此次共推出九條具體舉措——
降低開發成本。對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內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未達到配建規模或不具備配建條件的新建改建居住區,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新建改建居住區教育配套設施以資代建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明確的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教育配套設施“以資代建”資金,並納入土地出讓金。
優化規劃審批。對大、中運量公共交通站點周邊500米內新建商住項目,其非經營性養老服務和社區服務用房、配電房等公益性公建配套設施,不計入容積率計算。對大、中運量公共交通站點周邊500米外新建商住項目,其非經營性公益性公建配套設施計入非住宅部分。推進“第四代住宅”試點建設,對兩層通高的陽台按20%計入容積率,三層通高的不計入容積率。對靠近軌道站點周邊且在15分鐘生活圈內的新建項目,可按照住宅每戶0.7個車位、商業商務300平方米1個車位進行配置。
合理調整結構。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宅商品房項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設施的前提下,允許按程序申請調整性質用於住宅或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教育產業、體育產業等用途開發建設,促進非住宅去庫存﹔對未出讓建設用地,結合市場發展需求,優化規劃條件,合理確定商住比例。
推進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對雲岩、南明老城區(一環以內)被征收房屋,取消不高於800元/平方米的安置補貼﹔加強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管理,定期公布二手房市場交易價格,為房地產評估機構客觀、公正開展房屋征收評估提供參考依據,確保房屋征收評估價格公平合理。出台異地安置實施細則,鼓勵被征收人到貴安新區異地購房安置或等價實物安置,推動“疏老城”與“建新城”有機結合。
《措施》還從支持誠信優質企業發展、提升政務服務、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加大商業貸款支持、支持避暑類地產發展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商昌斌)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