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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貴州省綜合改革示范獎評選啟動

2022年12月01日17:53 |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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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廣大干部群眾大膽試、大膽闖、主動改,多做創新性探索、多出制度性成果,經中共貴州省委批准同意,貴州省委改革辦會同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即日起開展2022年“貴州省綜合改革示范獎”評選表彰活動。  具體事宜如下:

一、評選獎項

2022年“貴州省綜合改革示范獎”評選“優秀改革課題”30個,“優秀改革案例”30個,“優秀改革試點”30個,“改革先鋒隊”20個,“改革奮斗者”20名。其中:“優秀改革課題”“優秀改革案例”“優秀改革試點”分別設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15個,“改革先鋒隊”和“改革奮斗者”不分等次。

二、評選對象及條件

(一)“優秀改革課題”評選對象及條件

“優秀改革課題”參評對象為2022年省內外有關黨政機關、群團組織、民主黨派機關、中央在黔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業協會、事業單位、各類企業的集體或個人,圍繞貴州全面深化改革形成的課題研究成果,並具備以下條件:

1.課題選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重點聚焦圍繞“四新”主攻“四化”主戰略和“四區一高地”主定位,符合貴州省情實際和改革發展需要。

2.課題成果形式須為調研報告或咨詢決策報告,符合研究規范和文體規范,政策文件、法規制度、工作總結、學術論文等成果不得申報。

3.課題成果堅持問題導向,結構合理、觀點鮮明、內容詳實、論証充分,對策措施或意見建議具有較強的創新性、針對性、操作性,有助於破解實際問題,對推動全省改革發展具有決策參考價值。

4.課題成果須為申報單位的集體或個人原創,不得存在抄襲、剽竊等不當行為,無知識產權爭議。

5.申報單位須對課題成果的政治方向、原創性、規范性等方面嚴格把關並作出鑒定意見。

(二)“優秀改革案例”評選對象及條件

“優秀改革案例”參評對象為2022年省內外有關單位在貴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設西部大開發綜合改革示范區實踐中形成的優秀改革案例,思路好、措施實、特色亮、效果顯,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對助推全省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的示范帶動作用,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被中央改革辦《改革情況交流》、貴州省委改革辦《貴州改革情況交流》採用刊載的貴州省改革案例。

2.被《經濟研究》《學習與研究》《中國改革》《宏觀經濟管理》《經濟體制改革》《比較》《黨建研究》《貴州社會科學》等權威刊物採用刊載的貴州省改革案例。

3.被《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中央和國家級報刊採用刊載的貴州省改革案例。

(三)“優秀改革試點”評選對象及條件

“優秀改革試點”參評對象為黨的十九大以來,省內外有關單位圍繞貴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接中央安排或自行部署開展的先行先試活動,具體包括各類改革試點、試驗、示范,已在相關領域取得一定突破,具有較好的創新性、實效性和示范性,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截至2022年12月底,在貴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試點台賬中按規定要求備案並已驗收結項的改革試點。

2.改革試點經驗獲中央改革辦《改革情況交流》、貴州省委改革辦《貴州改革情況交流》《貴州改革工作動態》刊載。

3.改革試點經驗獲得各領域各行業省級及以上權威部門正式發文推廣、權威機構刊物肯定認可。

(四)“改革先鋒隊”參評對象及條件

“改革先鋒隊”參評對象為黨的十九大以來,在推動貴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省內外有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評選副廳級或相當於副廳級及以上單位、縣級及以上黨委或政府),並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決策部署,認真履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職責,出色完成各項改革任務,改革工作成效顯著。

2.改革工作中大膽探索、先行先試,著力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改革舉措在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中具有示范引領作用,對推動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等作出積極貢獻的集體。

3.改革經驗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國被復制推廣。

4.近五年未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違法違紀案件。

(五)“改革奮斗者”參評對象及條件

“改革奮斗者”參評對象為黨的十九大以來,省內外為推動貴州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不評選副廳級或相當於副廳級以上個人,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並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愛國敬業,工作務實,有強烈的改革精神和創新意識。

2.改革實績突出,為推動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治、民生改善、生態保護、社會治理和黨的建設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

3.負責或參與的改革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事跡為本行業、本系統或社會公認。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作風正派,嚴於律己,清正廉潔,未發生違法違紀等問題﹔未發生意識形態重大問題,未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申報方式

省內外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改革工作實際,按照申報條件和要求,組織好本地區本單位(領域)的推薦對象初選、公示和材料申報等工作,其中同一主題改革成果隻能選擇申報“優秀改革課題”“優秀改革案例”“優秀改革試點”中的一項。

(一)申報材料

1.申報“優秀改革課題”。符合參評條件的省內外有關單位可自願申報,省外有關單位和貴州省級有關單位可申報1個,省內各市(州)黨委改革辦可申報3個,以2022年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調研課題名義申報的不佔名額(須注明“2022年度省委改革課題”字樣)。請填報《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課題”申報表》(附件1),並提供申報課題成果,其中課題成果文本需按要求排版(附件2)、篇幅不得超過1萬字(含正文及附件),正文內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申報單位等相關信息。

2.申報“優秀改革案例”。符合參評條件的省內外有關單位可自願申報,請填報《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案例”申報表》(附件3),案例被採用情況和獲省級及以上領導批示情況要在表中說明,並提供相關印証資料﹔案例文本(含正文及附件)不得超過5000字,文內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申報單位等相關信息﹔案例相關圖片1—2張(畫質要求完整清晰大氣,圖片格式為jpg,每幅2M以上,並附圖片說明)。

3.申報“優秀改革試點”。符合參評條件的省內外有關單位可自願申報,省外有關單位可申報改革試點1個,貴州省級有關單位可申報改革試點1—2個,各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和民營企業等單位可申報改革試點1個﹔省內各市(州)黨委改革辦可申報3個。請填報《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試點”申報表》(附件4),試點經驗被採用或推廣情況要在表中說明,並提供相關印証資料﹔試點經驗材料或總結報告文本,篇幅(含正文及附件)不得超過5000字﹔試點批復文件。

4.申報“改革先鋒隊”和“改革奮斗者”。符合參評條件的省內外有關單位可自願申報,省外有關單位可分別推薦集體1個、個人1名﹔貴州省各市(州)黨委改革辦負責工作地、注冊地在本轄區,或在本轄區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人的推薦申報,可分別推薦集體3個、個人3名﹔省直各有關單位負責牽頭本行業(系統)評選推薦工作,可分別推薦集體1個、個人1名,在一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推薦申報,並撰寫提供申報材料(1500字以內),分別填報《2022年貴州省“改革先鋒隊”申報審批表》(附件5)、《2022年“改革奮斗者”申報審批表》(附件6)。

請省內外有關單位對照各項要求准備申報材料,所有申報材料均不退還。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虛構、偽造申報材料的,公開通報並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申報途徑

1.省外有關單位請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報送至貴州省委改革辦電子郵箱(swggb0851@126.com),並分別注明申報參評“優秀改革課題”“優秀改革案例”“優秀改革試點”“改革先鋒隊”“改革奮斗者”字樣。省內有關單位請將申報材料電子版通過貴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電子郵件報送省委改革辦,未開通改革工作平台的按上述電子郵箱報送。

2.同時提供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含光盤),請郵寄或送達貴州省委改革辦(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廣順路1號省委辦公業務大樓0829室〈聯系電話:0851—85890010〉,郵編:550002),信封須注明申報參評具體項目,涉密文件資料請通過機要交通渠道報送。

(三)申報時間

各項申報事宜從本公告發布時間起開始,到2023年1月5日(以郵戳時間或送達時間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堅持開門搞改革,堅持面向社會、面向企業、面向基層、面向一線,堅持實績導向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把評選條件,嚴守評選標准,嚴格評選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評選表彰工作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公信力,做到好中選優、寧缺毋濫。按照公告發布、初選申報、專項評選、結果匯總、征求意見、結果公示、結果確定、表彰決定的程序組織實施,真正把在推進貴州全面深化改革和西部大開發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優秀成果、優秀集體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個人評選出來,示范帶動貴州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發展。(“貴州省綜合改革示范獎” 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1.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課題”申報表

2.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課題”申報文本格式規范

3.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案例”申報表

4.2022年貴州省“優秀改革試點”申報表

5.2022年貴州省“改革先鋒隊”申報審批表

6.2022年貴州省“改革奮斗者”申報審批表

聯系電話:

1.“貴州省綜合改革示范獎”綜合協調組:

0851—85892810、85891558

2.“優秀改革課題”專項評選組:

0851—85892960、85892580

3.“優秀改革案例”專項評選組:

0851—85891171、85893171             

4.“優秀改革試點”專項評選組:

0851—85892810、85890950

5.“改革先鋒隊”和“改革奮斗者”專項評選組:

0851—85892609、85892857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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