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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山湖多部門聯手為老人追回750余萬元養老金

2022年07月21日16:01 |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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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觀山湖區多部門聯手,為老人追回751.82萬元養老金。

據悉,2021年1月以來,觀山湖區民政局陸續接到老人反映,轄區某養老投資公司業從2017年開始,通過簽訂合同,收取老人資金,集資養老。后期合同違約,至2020年11月份起,到期不能退款,未如期兌現床位補貼和失能失能補貼等情況。

觀山湖區政府高度重視,民政、公安、法院、市場監管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全力開展調查核實、協調處置等工作。

經查,這家養老投資公司通過簽訂合同等方式,引誘老年人出資。合同規定老年人可根據不同會員的級別享受該級別的服務和贈送補助。2017年至2020年,共收取174名出資人資金1045.11萬元(涉及金陽街道98人,世紀城街道21人,其他區域55 人)。2021年1月,8名老人代表到觀山湖區民政局反映該養老投資公司有“非法集資”行為,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部署,由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相關街道等部門進行了初步調查及核實情況。

2021年3月29日,觀山湖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對此事進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並約談了這家養老投資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的法人、股東、執行董事,督促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盡快籌集資金,退還出資人本金及合同約定的床位費、失能補貼。2021年4月14日,組織公司法人、股東、執行董事對老人(出資人)的問題進行答復。2021年5月19日,觀山湖區政府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為切實做好此信訪事項的協調處置工作。同年6月3日,區政府成立了糾紛處置工作專班,專班下設綜合協調組、信訪維穩組、工作調查組3個工作小組,強化部門聯動,明確成員單位分工,推動化解合同糾紛風險。6月21日,7月7日,工作專班召開合同糾紛的專題會議,根據調查組反饋的情況繼續研判合同糾紛是否涉及非法集資及是否達到刑事立案標准等問題。根據調查情況,於2021年7月13日將舉報相關線索及資料移交觀山湖區公安分局,7月14日,區公安分局根據接受証據材料清單,受理了該案件,觀山湖區經偵大隊已對該案件進行立案處理。公安機關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人員、行政人員開展問詢調查工作,並調取了公司對公賬戶1個,拉卡拉POS機賬戶1個、POS機對應收款賬戶4個,涉及銀行流水共計2萬余條,收集老人自訴材料68份,其中世紀城街道14份、金陽街道54份。

經核查,該養老投資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在觀山湖區多地開展相關養老業務,收取老人床位費、失能保証金、一卡通充值費用等費用,收取的費用主要用於老人社區養老居、翁井村養老基地、紅楓湖養老旅游居住點、北京養老基地、海南養老基地等機構進行消費使用.但核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以高返利誘導老人進行簽訂並購買養老合同及失能保証金的行為。根據合同顯示,簽訂並支付高額養老床位費、失能保証金可在一定期限內(養老床位返利計算時間為一年返利、失能保証金返還時間為季度返利)進行返利,返利金額從每個季度750-7500元不等。該行為存在未經過銀監部門、人行管理部門、金融辦等相關金融活動審批部門的審批,向社會不特定對象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大量吸收金額的情況,且經統計及向老人收取床位費、失能保証金的有27次、金額208萬元,該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經公安再次調查,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2022年4月22日,觀山湖區委政法委和區民政局約談該公司股東胡某學,要求於2022年4月25日前回復退還資金。2022年5月10日,觀山湖區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主持召開會議,立即以書面形式再次函告該公司,將合同款項退還至專用賬戶。截至目前,該養老投資公司已向專用賬戶退款751.82萬元。

下一步,觀山湖區將按照繼續做好統籌調度,做好后續相關工作。(貴州省民政廳)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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