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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禮包!觀山湖出台加快新型工業化倍增發展十條政策措施

2022年05月23日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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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筆者從觀山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獲悉,為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加快新型工業化及實施“強省會”行動的部署要求,大力實施工業倍增行動,努力實現工業大突破,推動觀山湖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觀山湖區制定了《觀山湖區加快新型工業化倍增發展十條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政策”)。

支持對象:該政策支持對象為市場監管、稅務和統計關系確立在觀山湖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視同法人)、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且在經營年度內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無其他失信記錄的工業企業、企業員工或標准廠房運營主體。 

政策措施具體如下:

(一)支持項目落地。對通過“招拍挂”程序獲取工業用地,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劃撥費用)的新入庫的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達到 500萬元/畝以上,按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在觀山湖區現代制造產業園實施的工業類建設項目(規劃用地性質為工業),在2024年3月以前辦理林地手續,原則上執行市政府規定的異地補充林地指導價10萬元/畝,涉及公益林異地佔補的補償費用相應上浮10%。

對租賃觀山湖區現代制造產業園標准廠房的工業項目,在觀山湖區工業上規入統(簡稱:上規,下同)的,上規入統后年產值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上規第1-12個月(包含第12個月)廠房部分租金給予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從第12個月起完成的工業總產值現價同比增長20%及以上,第13-36個月(包含第36個月)廠房部分租金給予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補助,每平方米年均產值貢獻在1萬元以上的,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每平方米年均產值貢獻在 1萬元以下的,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第37-60個月(包含第60個月),廠房部分租金給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補助,每平方米年均產值貢獻在1.2萬元以上的,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每平方米年均產值貢獻在1.2萬元以下的,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在享受補助期間,當年產值增速不達標的,則當年不享受,享受補貼的用房不得對外租售或者改變用途。 

(二)支持聯動發展。支持工業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共享平台等形式,帶動觀山湖區內無(股權、資產)關聯關系的工業企業進入產業鏈配套體系或拓展市場。年新增區內配套採購額10萬元以上的,經認定按新增採購額的1%給予採購工業企業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20萬元。 

(三)支持補鏈強鏈。支持區內規上工業企業引進上下游產業鏈配套工業企業落戶觀山湖區,對引進的配套工業企業在觀山湖區實現工業上規入統后,經認定按照每引進一戶給予該規上工業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集約發展。支持新建標准廠房明確1-2個主導產業,引入除協議之外的符合觀山湖區發展導向的工業企業入駐,對自主引進的入駐企業在觀山湖區工業上規入統后,經認定按照每上規入統一戶企業給予標准廠房運營主體1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措施不得與支持產業補鏈強鏈措施同時享受。 

(五)支持上規入統。對首次上規入統的工業企業,除省、市扶持獎勵外,區級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扶持獎勵,分三年兌現。即:上規入統后第二年兌現20萬元。如上規入統后第二年產值仍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第三年兌現10萬元。如上規入統后第三年產值仍達到2000萬元以上,第四年兌現10萬元。 

(六)支持技術改造。對經備案、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七)支持增產提速。對上規入統的工業企業在上規入統后第二年度起工業總產值累計增速(按現價計算)達到10%(含)以上的工業企業,按其累計工業總產值增加部分的1%給予資金獎勵,實行年度核算,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支持企業融資。對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降本增效、擴能增產項目,優先給予“產業貸”和區平台公司擔保等政策性金融產品支持。對上規入統后第二年度起,產值不滿2億元,同比年度增幅達20%以上的,經認定按銀行實際貸款金額給予該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貸款貼息﹔產值2億元以上(含2億元),同比年度增幅達15%以上的,經認定按實際銀行貸款金額給予該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貼息 。

(九)支持引才引智。支持企業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對符合條件的,推薦入駐區人才公寓、申報區管專家。規上工業企業新引進的人才,在該企業因用工關系產生個人年度經濟貢獻2萬元以上的,從達到年度起連續5年,參照其因用工關系產生的區級實際經濟貢獻,按100%給予個人獎勵,在5年內不達標的年度不予獎勵。 

(十)支持配套獎勵。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綠色發展,支持企業數字化提升,支持企業上市融資等。對新獲得國家、省、市工業主管部門試點示范、榮譽、資質認定、平台建設、上市獎勵(不含項目建設專項扶持、補助資金)的規上工業企業,在明確試點示范或獲得榮譽認定、資質証書和上市后,分別按照國家、省、市獎勵和補助金額的60%、50%、40%給予資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廖興丹)

(責編:李永馨、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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