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補助100元!荔波節后返崗大禮包來啦!

筆者從荔波縣人力資源市場獲悉,根據《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貴州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關於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補助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21〕208號)、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開展2022年就業援助月暨農民工返鄉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對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就業交通補貼,促進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就業補助對象、標准及方式
1.補助對象:16-60周歲的荔波籍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及邊緣監測戶(國扶辦系統內)
2.補助標准:每人100元。
3.補助方式:採取“憑票補貼”方式,即先購買車票經過審核后通過銀行卡發放交通補貼的方式進行補貼(車票目的地必須是省外地區)
二、補助申請材料
荔波籍建檔立卡脫貧勞動力及邊緣監測戶領取交通補貼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証基本信息(含外出務工企業的名稱)。
2.個人銀行卡信息,必須是貴州省境內的銀行社保卡。
3.購買的車票(客車票、高鐵票、飛機票、鐵路票)。
三、申報程序
1.申請,各鄉(鎮、街道)或鄉村振興駐村干部宣傳、通知符合條件的荔波籍農村勞動力有意願外出務工的向當地人社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報相關材料。
2.初審,鄉(鎮、街道)人社中心接到申請后,要組織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初審符合申領交通補貼條件的,在申請表上簽署初審意見,同時匯總申報表上報縣人社部門。
3.發放,縣人社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由縣人社部門將交通補貼擬撥付情況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進行為期1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以銀行代發的形式統一發放到申請人銀行賬戶。
四、分配名額
1.玉屏鎮 250人
2.甲良鎮 300人
3.小七孔鎮 300人
4.朝陽鎮 200人
5.佳榮鎮 300人
6.瑤山鄉 200人
7.黎明關鄉 250人
8.茂蘭鎮 200人
(張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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