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1月1日起施行
人民網貴陽1月5日電 1月5日,記者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22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是“不冒煙的森林火災”,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破壞性。據了解,近年來,貴州有鬆材線虫等外來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入侵,雖然採取了積極有效的防控措施,但是潛在威脅一直存在。尤其是鬆材線虫病被稱為“鬆樹的癌症”,自傳入貴州以來,已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生態損失,一旦防治失控,將給赤水河流域、梵淨山自然保護區乃至全省森林資源造成嚴重損失,給生態安全帶來巨大隱患。
為有效防治林業有害生物,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貴州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條例》。
《條例》分為總則、預防、檢疫、治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7章64條。貴州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胡洪成介紹,《條例》的施行是貴州首次以立法形式分別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林業經營者、管理者的責任,鼓勵和支持單位和個人以及林業經營者、管理者組建的行業協會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也在《條例》中得到明確。
同時,針對當前新生業態和生態保護新要求,《條例》中對林業植物及其產品調運作出具體規定。如針對有將從國外購買飼養奇特新寵及人工繁育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作為產業等情況,《條例》第二十條作出規定,明文禁止人工繁育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針對當今遞寄運輸業態多的情況,《條例》第三十三條對遞寄運輸業作出明確規定,提出遞寄和運輸過程辦理《植物檢疫証書》的要求。
另外,《條例》施行后,違反林業植物檢疫調運規定調運林業植物及其產品行為處罰也更加有針對性、具體化。《條例》針對貴州新出現新發生的不同違法行為共制定11條處罰措施,並根據違法情形和情節,制定處罰措施幅度,確保有法可依,處罰有度。
貴州省林業局局長胡洪成表示,《條例》的頒布實施,對貴州用法治手段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控制、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疫情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是依法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裡程碑事件,特別是對進一步做好鬆材線虫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疫情的防控工作、推進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等具有重大現實意義。(龍章榆、實習生文婷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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