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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中小學周邊的售煙行為(百姓關注)

本報記者 劉新吾
2021年10月25日09:2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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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但近日,記者暗訪了重慶多個區縣中小學周邊,發現有不少店鋪還在銷售香煙,這讓不少家長和老師非常擔心。

“老板有煙沒有?”記者走進重慶市一所中學附近的美樂佳便利超市,詢問有沒有香煙出售。“要什麼煙?”店主毫不避諱,熟練拉開面前櫃台的抽屜,數十種品牌的香煙一應俱全。

隨后,記者又走進另外一所中學旁的晨光文具店問有沒有某品牌的香煙,售貨員從腳邊的袋子裡摸出一盒煙遞給記者,說:“你要的煙最近漲價了,這個賣得好得多嘞。”記者發現,在這兩家店裡並沒有張貼煙草售賣許可証。“老板,你怎麼在學校正對面賣煙?”面對記者的詢問,有店主表示,“我們從不賣煙給學生”。

記者調查了3所中學、2所小學周邊的11家小賣部、文具店等店鋪,其中有9家都存在售煙情況,有的放在零食櫃台下面等暗處,有的就擺在門口顯眼處,店鋪內均未張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証”,其中隻有2家在不起眼的位置張貼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語。

據了解,重慶市出台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規定,煙草制品、電子煙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標識﹔不得在中小學校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門口50米范圍內銷售煙草制品或者電子煙。

對於這些法律法規,一些店鋪員工表示知情:“我們距離校門口超過了50米,也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符合政策要求。”然而記者發現,在某中學南門往東不到100米的地方,馬路兩側均有多個店鋪賣煙。這些店鋪雖然符合相關規定,但門前是學生上下學的必經之路,對未成年人同樣存在潛在危害。

未成年人正處於成長發育關鍵階段,吸煙對身心健康產生危害。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抽煙學生主要是中學生尤其是高中生,農村學生抽煙比例較城市學生更高。市民陳波表示,一些學校周邊的商店將香煙藏在櫃台下面,隱蔽性強,治理難度大,需要政府和學校、家長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商店的檢查力度,加大處罰力度,減少銷售來源,一方面也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監督,減少需求。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張偉認為,關鍵還是要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落實控煙履約責任。有關單位要依法履職,加強對中小學周邊商鋪的監督管理。在源頭防控環節,要綜合發揮行政執法和社會監督作用,協同打擊校園周邊煙草銷售網點。在違法處罰環節,建議實施高額經濟制裁,消除其獲得非法收益的激勵根源。“除了法律,還要充分發揮道德的作用。”張偉說。

今年以來,重慶市煙草管理部門把“加強涉未成年人煙草專賣監管”作為重點工作任務,要求全市煙草系統認真落實。全市中小學校、托幼機構50米范圍內全面停止新辦或延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証,共注銷或變更中小學周邊50米范圍內許可証1500多個。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監督職能,與職能部門密切協作,推動煙草管理部門逐步建立校園周邊煙草監管治理常態化機制,強化煙草零售業規范經營,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無煙環境。

張偉表示,除了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外,還應加強對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普及煙草危害知識,管住未成年人“第一口煙”,有效減少“后備煙民”,“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要廣泛動員家庭成員加強自律,推動無煙理念融入家庭教育”。

原刊於《 人民日報 》( 2021年10月25日 第 07 版)

(責編:吳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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