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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組在行動

審批單裡藏私心

2021年10月15日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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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在!我都來好幾次了,次次都不在。”日前,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興橋鎮便民服務中心,前來辦理業務的村民胡某無奈地說道。這一幕恰巧被正在開展常規巡察的區委第一巡察組組長鄒建勇看到。

交談中,鄒建勇了解到胡某是該鎮湖丘村村民,常年在外務工。最近,胡某接連3次回家辦理建房審批相關手續時,鎮自然資源所所長肖小鵬都推托“外出辦事,下次再來”。

巡察組工作人員在向鎮自然資源所辦事人員了解到胡某審批建房是合法合規時,便督促他們盡快幫胡某完善相關手續。第二天,拖了許久的審批建房相關手續就辦好了。

“簡單的手續為何拖這麼久?肖小鵬為何經常不在崗?”在接下來的巡察談話中,工作人員特意向談話對象詢問了解有關肖小鵬的工作作風情況。

“他經常不在,不知道去干啥。不過他好像還在賣保險,跟我們都推銷過幾次。”

在與鎮村干部談話中,巡察組工作人員發現許多人都提到肖小鵬上班時間經常不在崗,而且還時常向同事和管理服務對象推銷其代理的商業保險。

隨后,巡察組工作人員找到部分村民就肖小鵬有關問題進行深入了解。

“去年,我找他審批建房,他向我推銷過保險,一開始我沒有買,然后他就以各種理由推托,直到我買了保險他才給我蓋章簽字。”秀江村村民曾某說。

為進一步印証問題的真實性,巡察組工作人員調閱了近三年來興橋鎮農民建房審批合格名單,隨機抽取9位村民進行談話。談話中發現他們均購買了肖小鵬推銷的商業保險,而且均表示肖小鵬曾明示或暗示過不買其推銷的保險就不給簽字蓋章。

巡察結束后,巡察組將該問題線索和問題底稿移交到吉州區紀委監委案管室,區紀委監委對肖小鵬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肖小鵬利用擔任興橋鎮自然資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向轄區內建房戶等管理服務對象推銷保險產品,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其間,肖小鵬主動上繳違紀所得,並作出深刻檢討,最終肖小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通訊員 徐敏)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編:李永馨(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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