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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鑒

面對組織挽救 他認為是單位離不開自己

2021年10月15日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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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辜負組織的信任,錯失組織的挽救,最后讓貪欲的洪流把自己吞沒……”重慶市北碚區環境衛生管理處原主任楊伯貴在庭審最后陳述中哽咽著懺悔道。

1978年,21歲的楊伯貴被分到北碚區環衛所工作,之后被提拔為區環衛所副所長,成為當時全區最年輕的科級領導干部。

1982年,一位工程老板為感謝楊伯貴的幫助,送其一雙皮鞋,這是楊伯貴第一次收受老板的財物,他坦言:“我當時感覺一雙皮鞋,值不了太多錢,而且又是熟人送的,不會有什麼問題。”

楊伯貴因為這雙皮鞋,違反了廉潔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面對組織的處理,他沒有從內心反思檢討自己的行為,反而心生怨氣,認為組織“小題大做”,是有人嫉妒他,給他穿“小鞋”。

1992年,楊伯貴被提拔為區城鄉建委副主任,在眾人的吹捧奉承中,他又開始飄飄然,沉迷在燈紅酒綠、觥籌交錯中。1994年,楊伯貴因生活作風問題被行政降級,又回到區環衛所工作。

被降級的楊伯貴受到了極大打擊,但基於強烈的功利心,他在接下來的環衛工作中敢想敢干敢拼。2002年,楊伯貴被評為市政環衛管理先進工作者。因其工作業績突出,本著嚴管與厚愛相結合的原則,組織經過慎重考慮,提拔他為區環衛所副所長、所長,同年因機構改革,楊伯貴成為新成立的區環衛處首任主任。期間,組織多次與楊伯貴談心談話,叮囑他深刻汲取以前所犯錯誤的沉痛教訓,既要做業務能手,更要強化思想武裝、嚴格自律。

然而,面對組織的信任,楊伯貴沒有心懷感恩,反而認為自己能力強、本事大,“單位離了我就轉不了”“自己取得的進步都是自己應得的”。

成為區環衛處“一把手”后,楊伯貴狂妄自大的心態愈發明顯,在單位大搞“一言堂”,從“一把手”成為了“一霸手”。他很少參加組織生活,即使參加也是敷衍了事、心不在焉,“你講你的,我想我的”“你要求你的,我敷衍我的”。小到工作安排,大到30至50萬元不等的工程項目歸屬,不經集體研究,不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全都由他一人說了算。

一些不法商人花盡心思去逢迎他、討好他,以求拉近關系,謀求今后能夠在環衛系統物資採購、項目施工中分到一杯羹。對於老板們的圍獵,楊伯貴沒有絲毫防范意識,反而認為“老板見到我,一口一個‘老大’喊著,感覺相當安逸”。

環衛設備採購、工程設施修建都成了楊伯貴的“搖錢樹”。從逢年過節的小紅包到工程項目的好處費,從三千、五千,到幾萬、幾十萬,他來者不拒,照單全收。

經查,2009年2月至2015年2月,楊伯貴利用其擔任區環衛處主任的職務便利,非法為他人在環衛工程承建、環衛設施設備採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52萬元。2020年10月,在退休3年后,楊伯貴被依法採取留置措施﹔2021年7月,楊伯貴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我的人生好像坐過山車,起得快,落得更快,根本原因還是精神上‘缺鈣’,思想拋錨了。總認為業務才是‘正事’,業績才是‘王道’,忽視了思想政治學習和‘三觀’改造,最后一步步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楊伯貴在懺悔書中寫道。

該案發生后,北碚區紀委監委在全區通報並制作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案為鑒﹔同時,督促區城管局、區屬國有企業等單位切實加強對下屬二級單位“一把手”的監管,嚴格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並進一步完善小額工程建設、物資設施採購、退休人員返聘等方面制度機制,堵塞管理漏洞,真正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權。(通訊員 盛茂 白東波)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編:李永馨(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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