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處長級干部楊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10月14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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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黔西南州紀委州監委對州中級人民法院副處長級干部楊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擔任貞豐縣人民法院院長期間,違背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指使相關人員枉法裁判,損害司法公正,造成不良影響。
楊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心無敬畏、目無法紀、底線失守,執法犯法,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黔西南州紀委常委會會議、州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宏開除黨籍處分﹔由黔西南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黔西南州紀委監委)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編:李永馨(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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