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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電信網絡涉詐案

2021年09月16日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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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印江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晏某某、王某某、楊某某、游某某、黃某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並當庭對上述五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本次庭審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及學生代表40余人參加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2月初,被告人晏某某從其微信好友“工行小莫”(身份待核實)處得知利用商家收付款二維碼為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可以獲利,並約定提成比例。后被告人晏某某組織被告人王某某、楊某某、游某某、黃某某在貴陽市、安順市、黔西南州、遵義市、畢節市、遵義市、銅仁市等多地利用商家二維碼進行支付結算。2021年4月14日,被告人楊某某在印江縣峨嶺街道某店鋪進行支付結算,被害人發現被騙后遂報警,后上述五名被告人被印江縣公安局抓獲。經查,2021年2月至4月14日期間,上述五名被告人共支付結算人民幣87.2748萬元。

庭審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合議庭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各個環節,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整個庭審嚴謹有序。

法院審理后認為,五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均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並依據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結果。

本次庭審充分彰顯了印江法院依法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堅定決心,及時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新期待,有力震懾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

庭審結束后,印江法院副院長楊正飛對現場參加旁聽的學生進行了現場說法,希望同學們以案為鑒,好好學習,提高防詐反詐意識,杜絕參與電信網絡違法犯罪,爭做一名學法、尊法、守法的好學生,共同打一場反詐人民戰爭。(王錢、嚴浪)

來源:印江縣政府網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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