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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流騎車小萌娃 民警安全送回家

2021年07月07日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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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當前,福泉市各級各部門把黨史學習教育同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福泉市融媒體中心將推出《我為群眾辦實事》欄目,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各條戰線如何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福泉市把“安全感、滿意度”雙提升工作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結合起來,納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任務目標范圍,並結合職能職責,有針對性的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進一步密切警民關系,黨群干群關系。

7月4日,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在城區金鐘路巡邏時,發現一名兒童獨自騎著一輛平衡車在道路上行駛,為確保安全,福泉交警立即護送小孩安全找到家人。

當天下午17時許,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駕車巡邏在文峰廣場附近時,發現一名3歲左右的小孩在金鐘東路騎行平衡車,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非常危險。民警立即駕車上前攔住車流,並將小孩帶到安全地帶進行詢問。

經過交流,小孩無法表述家人情況,只是用手指著同一個方向,民警擔心孩子的安全,便順著小孩手指的方向步行去找小孩家人。

民警帶著小孩邊走邊問,在集市上經多方詢問,得知小孩父親蔡某在福泉市金鑫農貿市場銷售豬肉。最后,民警根據信息,將小孩安全護送至其父親處。

經了解得知,因為當天正值福泉市趕集,小孩父親蔡某生意較忙,粗心大意沒有看住小孩,全然不知自己的孩子已經騎著平衡車在道路上行駛。將小孩安全送到家人手中后,民警對孩子父親進行了口頭批評,叮囑他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動態,以免發生意外。

看到民警把孩子安全送回來后,家長蔡某十分地感激,表示以后會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讓亂跑。

在此,福泉交警提醒各位家長,按照法律規定平衡車是不能在路上行駛的,隻能在公園、小區、室內場地等其他非道路場所使用,孩子的安全防護意識比較薄弱,在道路上騎行平衡車不僅妨礙車輛通行,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也對自身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作為家長,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帶頭遵守交通法規。

溫馨提示:

交警蜀黍再次提示各位家長,在生活中要教會自己的孩子一些日常知識,如:父母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等,確保出現突發情況時,孩子能第一時間得到幫助。帶孩子外出時,不要讓孩子離開視線范圍內,一定要細心看管好小孩,如不慎孩子走失,要及時報警,以免耽擱時間增大尋找難度。(福泉市人民政府) 

來源:福泉市政府網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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