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由稅務部門征收

2021年01月04日08:21  來源:貴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 劉力維)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精神,扎實推進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改革,2020年12月29日,我省召開水土保持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現場會,從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稅務部門征收的非稅收入將達到17項。

自2018年稅務機構改革以來,我省已完成2批5項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此次非稅劃轉工作,省稅務局聯合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和省人防辦首次建立了聯席會議機制,成立工作專班緊密協作,按照國家非稅劃轉改革要求,通過召開劃轉工作推進會等方式逐項解決劃轉工作難題,確保各項劃轉工作任務落實落細。

此次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的實施,將為貴州省深化稅費征管改革,構建“職責清晰、流程順暢、征管規范、便民高效”的非稅收入征繳體制進一步夯實基礎。

為確保劃得穩、接得住、服務佳,此次劃轉的四個項目不改變現行的繳費基數計算規則,不因征收部門改變而增加繳費負擔,平移現行核定費額的征收模式。下一步,各級稅務機關將為繳費單位提供政策介紹、申報輔導和問題解答等咨詢服務,優化創新非稅申報征收方式,確保在劃轉后繳費單位能順利完成申報繳費,持續提升繳費人獲得感。

(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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