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受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

2020年09月07日12:31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人民網貴陽9月7日電(孫遠桃) 為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及時將受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日前,貴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在堅持現有標准、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適度擴大低保覆蓋范圍。緊盯受疫情影響特殊困難群體,完善並落實低保“單人保”政策,切實落實低保“漸退”和“收入抵扣”政策,確保“應保盡保”,切實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確保“應補盡補”。有針對性、快速高效開展入戶核查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及其家庭成員外出務工、經營、就業等情況,患重病情況,殘疾等級情況,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圍。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不含整戶納入低保范圍的貧困人口)以及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含所有老年人、成年人、未成年人),經本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范圍。按有關規定,對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准后,可視情給予3個月、6個月、12個月的漸退期。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按規定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

《通知》明確,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保障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參照當地城市低保標准向其本人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開展“先行救助”,取消急難對象戶籍地限制,由急難發生地先行實施臨時救助。

完善並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提升照料服務

《通知》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並及時將新增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盡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建立健全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定期探訪報告機制,及時了解疫情對特困人員生活的影響,重點跟蹤關注高齡、重度殘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

加強貧困人口動態監測,強化兜底保障

在前期對剩余貧困人口、脫貧不穩的貧困人口和貧困邊緣對象納入民政兜底保障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未脫貧和返貧致貧風險高等人口、低收入困難人群、潛在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狀況。採取數據比對、定期排查、發現報告等措施,及時將家庭人員構成和收入情況動態變化后,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新增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覆蓋范圍,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簡化優化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臨時救助審核確認流程,縮短救助申請辦理時長,對沒有爭議的救助申請,可不再進行民主評議。強化社會救助政策和申辦流程宣傳,發放社會救助明白卡或操作指南,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救助。應用好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省級社會救助主題數據庫),對系統預警的疑似問題線索,抓緊開展線下核實處置銷號。健全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切實落實社會救助“零報告”制度,確保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救助。持續加強民政社會救助求助電話值班值守,確保電話暢通,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求助電話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責編:吳鋒(實習)、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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