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氣會現場。貴安新區稅務局供圖 |
人民網貴陽9月4日電 (趙靜) 9月3日,記者從貴安新區稅務局新聞通氣會獲悉,截至2020年7月,貴安新區稅務局新增公布稅收違法黑名單案件159件,涉案金額21.59億元,分別存在虛開發票、偷稅、騙稅等問題。其中定性為虛開發票19492份,虛開金額21.58億元,定性偷稅154.83萬元,追補稅款5017.29萬元。在案件結構上,佔比最高的是虛開發票類案件,達156件,佔比98%。
據介紹,2020年實施“黑名單”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虛開(取得)發票企業和虛開發票虛假經營的企業。虛開(取得)發票企業,主要是虛開發票用以虛抵稅款或沖減經營成本,這類企業在建筑業比較嚴重。虛開發票虛假經營企業,則是通過虛開發票來營造虛假的生產經營表象,目的在於掩飾上下游的關聯企業偷逃稅收或騙取出口退稅。
據貴安新區稅務局稽查局局長劉涌昌介紹,按照《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規定,對被納入“黑名單”管理稅收違法失信當事人,稅務機關會將其納稅信用等級直接判為最低級的D級,同時將相關直接責任人的關聯企業也判為D級,其在發票領用、納稅服務、稅源分析監控等方面都會受到更密切的關注。
另外,稅務局會把當事人信息提供給聯合懲戒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採取阻止出境、限制高消費等嚴格的懲戒或措施,真正使違法納稅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劉涌昌說,按照規定,一般情況下,稅收違法黑名單當事人自公布之日起滿3年,稅務機關才會撤出信息停止公布。
但對於偷稅、逃避繳納欠稅的“黑名單”當事人,若能按《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稅務機關經核實確認后可以提前撤出信息停止公布,並把情況通報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實現當事人的信用修復。
劉涌昌強調,實施“黑名單”管理只是手段,目的是引導廣大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稅務部門也鼓勵被實施“黑名單”管理的市場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稅收危害后果,積極修復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