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縣制止一宗騙保行為

2020年08月31日16:38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鎮遠縣及時制止一宗騙保行為。姜先奕 攝
鎮遠縣及時制止一宗騙保行為。姜先奕 攝

近日,鎮遠縣金堡鎮醫保中心人員在辦理醫保業務時,發現同一村多人因意外傷害提交了意外傷害調查表,調查表上傷情陳述均為干活中意外致傷,受傷時間均為同一天。經辦人員認為他們受傷的原因可疑,及時向鎮遠縣醫療保障局匯報,縣醫保局在聽取匯報后,第一時間向鎮遠縣人民醫院急診科了解當天的意外傷害的接診情況,在了解相關情況后,得知這是一起交通事故。於是及時組織金堡鎮醫保中心人員對這起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地附近群眾進行調查走訪,調查走訪結束后,縣醫保局安排人員根據調查走訪所了解到的情況對受傷還在住院的幾名傷者的家屬進行了詢問。

經詢問並告知“以欺詐手段騙取醫保基金,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情節可處三年以下、三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后。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他們才如實供述了意外受傷和萌生騙保想法的原因:8月14日凌晨,他們和車主楊某某共6人乘坐楊某某的電動三輪車去干活,由於楊某某對電動三輪車操作不熟練,在途經本村的公路一處時,撞到路邊的護欄上,導致他們幾人一起受傷。考慮到住院后需要花較多醫療費,自己已經交了醫保,就抱著隱瞞受傷原因騙過調查人員享受醫保報銷的僥幸心理,在辦理入院,不如實陳述受傷原因,將受傷原因說成因干活中受傷,並在意外傷害調查表上簽字承諾意外傷害情況屬實,願意承擔相應的后果。

本次受傷的6人中4人提交了意外傷害調查表,經嚴肅批評教育后,他們表示深刻認識到了錯誤,並簽訂了承諾,保証不再出現類似情況。鑒於騙保行為已被及時阻止,尚未成既定事實,且當事人已深刻反思、態度誠懇,醫保部門對其予以嚴肅警告和批評教育,不再追究相關責任。

據悉,電動三輪車載人違反《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而醫保政策規定因交通肇事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姜先奕)

(責編:郜林筱、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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