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劍)日前,貴陽花溪區法院青岩法庭快審快結,僅用時4天時間從立案到審結一起疫情期間主張減免租金案件,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節省了時間。
近日,青岩法庭主審法官葛堅受理了一起疫情期間主張減免租金案件,認為符合立案條件且符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標准,遂當即立案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公開審理。
經審理查明,原告林某東在青岩古鎮景區內承租被告林某閃的商鋪經營飾品,租金每月16250元。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青岩古鎮一度關閉了2個月,之后才限流開放。林某東多次找到林某閃協商因疫情影響減免租金事宜,均未果。
本著“以和為貴、助力發展”的原則,葛堅向雙方當事人耐心釋明,關於審理涉及主張減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租金案件的法律規定、相關政策和形勢情由。積極向林某閃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夠響應國家政策號召,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希望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態度,共同協商,共克時艱。
歷經2小時調解,被告林某閃當場退還原告林某東房租1.5萬元,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