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高偉)7月12日,由貴州省法學會礦產資源法學研究會等單位主辦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法制研討會在貴陽舉行,來自中科院地化所、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貴州大學等單位的20名專家齊聚一堂,從地質環境治理現狀、法規制度標准與規范體系、治理過程中的審批機關和程序、礦產品處置路徑以及法律風險防范等方面進行交流研討。
專家們建議各地圍繞《關於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政策,在符合規劃、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法開發存量資源,為區域綜合治理提供資金保障。對於需要變更和辦理探採存量資源手續的,依法給予辦理,促進環境恢復和綠水青山建設,促進當地產業振興和農民持續脫貧奔小康。
“此次專家的交流研討成果,將分析整理后,以要報、專報等方式,報告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及企業作決策參考,破除項目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法律障礙。”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徐文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