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初三復讀班可恢復線下培訓

相關培訓機構須取得辦學許可証並符合防疫條件標准

2020年04月28日10:58  來源:貴陽晚報
 

本報訊 為指導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統籌做好高三初三復讀班級恢復線下培訓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與培訓工作,省衛健委,省教育廳制定了《貴州省校外培訓機構高三初三復讀班級恢復線下培訓驗收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准許恢復線下培訓活動的機構為已取得辦學許可証並依法進行登記、符合防疫條件標准、確保學生安全的校外培訓機構。同時,准許參加線下培訓活動的學員為在校外培訓機構參加全日制培訓學習的中考、高考復讀學員,不包括利用周末、節假日、課后時間參加短期培訓的應屆學生。參加2020年高考的應屆高三藝術考生,確需到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的,要符合國家、省學籍管理和校規校紀的相關規定,經所在學校報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恢復線下培訓時間確定后,要落實錯峰、分批開展培訓的要求,繼續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向教職員工、學員和家長宣傳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做好個人防護。學員返校后,要保持辦學場所環境衛生,強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規范培訓行為。

意見要求,各地方要將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納入高三初三年級以外其他學段(年級)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准備工作的重點。同時加強無証無照培訓機構的查處。未經許可擅自舉辦的培訓機構招收中考、高考補習學員的,屬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由屬地政府責成相關部門處置。達到培訓機構設置條件的,可以責令限期補辦審批、登記手續﹔達不到辦學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無証無照培訓機構的學員,堅持“機構為主、學生自願、家長同意、保証安全”的原則,由所在機構負責安置學生到合法培訓機構參加培訓活動,並做好費用的轉接。

對於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的初三、高三應屆學生,要引導其到學籍所在學校就讀。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充分考慮高三藝術考生的學習基礎和現實需要,對通過專業課考試的藝術考生單獨編班教學,做到因材施教,對空挂學籍問題進行清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其他校外培訓機構,在中小學全部開學前不得開展線下培訓。(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謝孟航)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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