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水城縣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妨害公務案,一審以妨害公務罪當庭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
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水城縣首例宣判的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
經審理查明,2月7日12時許,水城縣公安局米籮派出所警務人員與米籮鎮政府、衛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在米籮鎮草果村卡點進行疫情防控執勤時,被告人楊某某未戴口罩騎一輛二輪摩托車多次試圖沖“關”,經防疫工作人員多次勸阻,楊某某拒不配合檢查、登記。后楊某某還手持鐵鎬先毆打警務人員,又追打防疫人員200余米,並在路邊扔石塊攻擊防疫人員。經多次警告和勸阻無效,楊某某被趕來支援的民警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而採取的防控、檢查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綜合楊某某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由於當前處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該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庭審此案。庭審中,法官、公訴人、辯護人到庭,被告人在看守所,以“隔空對話”方式審理,在減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的同時,也在確保司法程序合法、規范的前提下,快速審結此案。(張 浩 郭 坤)
來源:水城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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