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號)

2020年02月18日11:05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盡可能減少疫情防控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現將全面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繼續實施城市小區封閉管理

1.城市小區原則上隻允許本小區業主(含外來租住戶)進出。進出小區人員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掃描“貴陽市疫情防控信息登記平台”二維碼(對老年人、嬰幼兒等不便於掃描二維碼的可憑有效証件進出)。非本小區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確需進入的,必須核實相關信息,進行體溫測量,無發熱等症狀的,登記相關信息后方可進入。

2.在疫情期間,不走親訪友,不串門聚會,不參加聚集活動,盡量不到人員密集場所,出門時正確佩戴口罩。

3.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點對象排查、公共場所消毒等工作,如實提供本人及親屬近期外出、身體狀況和接觸外省特別是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情況等信息。

4.需辦理各項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保障服務等事項的,盡量採取網上辦、遠程辦、手機辦、微信辦、郵政辦等“非直接接觸服務”等方式,減少外出。

5.發現身邊有近期外省特別是疫情嚴重地區來筑人員,應主動向當地居(村)委會報告相關情況。

6.如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狀,必須戴好口罩,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陪同就診人員也須做好防護。

7.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公司必須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組織專門隊伍24小時輪班值守、排查。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處罰,並納入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管理。無物業管理的小區、院落,由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和居(村)委會負責,劃分適當片區,包片干部為第一責任人,在劃分的片區進出口設置值守點,組織專門隊伍24小時輪班值守、排查。單位自行管理的小區,主管單位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在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統籌下,支持和配合居(村)委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組織專門隊伍24小時輪班值守、排查。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單位由屬地政府依法處罰。

8.居(村)委會或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應在適當位置設置居民外購貨品配送集中投放點,接收快遞外賣人員配送的貨品,並安排人員負責消毒、看守,實行“無接觸式”配送。對當日暫未領取的貨品應負責做好保管,防止物件丟失。

9.疫情防控期間,住戶裝飾裝修、片區水電氣暖管道改造等工程施工全部停止,確需進行搶修等應急施工的需報片區管理主體同意,並對施工人員測溫和登記后方可進行施工。

二、繼續加強商務樓宇及出租房防控

10.對有物業管理的商務樓宇,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11.對業主自行管理的商務樓宇,業主必須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12.對無物業管理和業主管理的商務樓宇,由街道辦事處(鄉、鎮)落實管理責任人員,配足管理力量,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蓋、不遺漏、無死角。

13.各商務樓宇入駐單位要切實做好單位內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單位內部環境清潔、通風和規范性消毒,督促員工正確佩戴口罩,加強對員工的健康宣教和健康提示,做好員工信息登記工作,督促員工加強自我防護。

14.允許房屋出租出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督促出租主體落實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並將租住(用)人員納入小區網格化管理。出租出借的出租房(網約房、借住房)因不遵守防控規定而發生疫情的,嚴格依法追究出租主體的責任。

三、繼續做好商業經營場所防控

15.自即日起,城市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百貨商場、生產資料批發市場等可恢復營業﹔文化娛樂場所繼續暫停營業﹔餐飲服務場所隻能採取外賣配送方式經營,一律不得在場所內就餐。

16.按規定允許開業的商業經營場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場所負責人是該場所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組織對上崗員工近期省外旅居史和個人健康狀況等情況如實登記,確認健康無異常后方可上崗﹔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負責轄區內商業經營場所防疫工作的巡查、檢查和督促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商業經營場所的監督管理。

17.進入商業經營場所人員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測量。經營場所工作人員須對發熱人員(體溫≧37.3℃)進行勸阻,並立即向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或居(村)委會報告。

18.商業經營場所應嚴格控制場內人數,確保不超過該場所限定容量的50%,要加強場所內部通風換氣,每日按規定進行防疫消毒。

四、切實加強園區企業工地防控

19.園區、企業生產廠區、施工工地和員工集中生活區,納入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進行封閉管理的范疇,由企業按照相關規范實行封閉管理,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負責巡查、檢查和督促落實。

20.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落實衛生健康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疫情防控的措施及要求,配備消毒液、測溫儀等物資,為員工配發口罩等必要防護品,切實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接受屬地政府監管。

21.企業要如實登記省內上崗員工近期省外旅居史和個人健康狀況等,如無省外旅居史且確認健康無異常方可上崗,如有省外旅居史的員工則參照省外來筑人員進行管理。員工進入工作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對有發熱(體溫≧37.3℃)等疑似症狀的,要立即報告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居(村)委會並進行就診排查,根據診斷結果確定是否返崗。

22.根據崗位特點,通過安排錯峰上班、實行彈性工作制、綜合調劑帶薪休假、居家辦公、遠程會議等方式,降低工作場所和集中居住場所人員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潔、消毒、通風制度,嚴格執行上班佩戴口罩和體溫檢測篩查等要求。

23.採取分時就餐、隔座就餐、送餐等方式組織員工用餐,避免聚集。指導員工做好上下班通勤衛生防護,安排通勤班車的應做好防疫消毒通風。

五、進一步做好省外來筑人員服務管理

24.對近期湖北來筑人員,由區(市、縣)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進行核酸檢測和CT檢查,異常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無異常人員隔離期滿並排除感染風險后,由管理單位出具《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后可解除醫學隔離觀察。

25.對近期湖北以外確診病例數超過1000例疫情較重省份來筑人員實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由街道(鄉、鎮)出具《實施醫學觀察告知書》,每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由居(村)委會至少明確一名包保人員,包保人員需監督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得外出,每日隨訪觀察人員的健康狀況和居家情況,並進行登記、上報,如發現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象隨意外出,需立即報告本地社會防控組處置,一旦發現觀察對象出現發熱等症狀,立即報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並按規定送當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因復工復產需要的以上來筑人員,經核酸檢測和CT檢查后無異常的,可適當縮短隔離時間,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提前到崗。以上人員,如持相關証明,各地可根據我市相關防控標准驗証其有效性后予以處置。

26.對近期從其他省份來筑人員實行14天自我醫學觀察。自我醫學觀察人員,應及時到居(村)委會和單位報備登記,每天測量體溫,外出佩戴口罩,避免與人近距離接觸,如出現發熱等症狀,應佩戴口罩到定點醫院就診﹔如觀察期14天內無症狀,可到居(村)委會和單位報備解除自我醫學觀察。因復工復產需要的以上來筑人員,經核酸檢測無異常的,可解除自我醫學觀察。

27.目前仍在疫情嚴重地區和非緊迫性崗位的企業人員可延期返程返崗。

六、應急管控措施

28.片區中一個樓棟出現1例及以上確診病例或核酸檢測呈陽性者的,對該樓棟實行封閉管理﹔如14天內出現3個及以上樓棟被封閉的,對整個片區實行封閉管理。封閉管理期間,嚴控人員進出。

29.對員工集中生活區出現1例確診病例或核酸檢測呈陽性者的,對該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如14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確診病例或核酸檢測呈陽性者的,園區、廠內或施工工地暫停生產經營活動。

30.對確診病例或核酸檢測呈陽性者涉及的區域按照相關規范統一進行消毒。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之前發布的通告中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准。

貴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7日  

來源:貴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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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晶晶、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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