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貴州省公布查處的(第四批)違法典型案件

2020年02月11日16:32  來源:人民網-貴州頻道
 

人民網貴陽2月11日電 2月11日下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布查處疫情防控以來的(第四批)違法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件一

1月27日,六盤水市水城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貴州百姓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水城縣發耳一分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1月26日以30元/袋的價格銷售了8袋(進價4元/袋)一次性口罩,當事人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擬罰款50萬元。

案件二

1月29日,黔東南自治州錦屏縣市場監管局對該縣健康大藥房進行檢查,當事人1月26日銷售注冊商標為“錦繡粵興”,執行標准為GB2626-2006 KN90的口罩,經查該批口罩是經營者從網上購進,進價5元/個,購進數量100個,購進總價500元,銷售價格40元/個,銷售行為持續2天。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擬罰款20萬元。

案件三

1月22日,貴陽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對貴州護戶康藥業有限公司白雲分店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1月21日購進價格1元/包的口罩,售價12元/包、18元/包﹔進價3元/袋的,售價12元/袋﹔進價4元/盒,售價25元/盒﹔1月22日購進的口罩1.3元/個,售價60元/包(20個),無法提供進貨憑証。當事人哄抬價格等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多項法律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將予以從嚴從重處罰。

案件四

2月 3 日下午, 安順市西秀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汪家山龍泉國際3號樓1-9號攤豬肉經營戶何祖林戶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將從屠宰場購進的平均進價為每斤27.80元的豬肉,提高到精瘦肉每斤60元銷售。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擬予以從嚴從重處罰。

據了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來,貴州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快速響應,立即行動,以最嚴要求最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開展價格監管,保障口罩、防疫藥品、食品等價格穩定,持續強化市場監管,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違法銷售防疫用品、違法銷售食品的案件,並向社會作了公布。

在此,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希望廣大經營戶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中,兼顧社會責任和企業利益,依法合規誠信經營。省市場監管局正告價格違法者,疫情防控期間,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誰敢坐地起價、牟取不義之財,必遭重拳打擊。

同時,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呼吁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發現哄抬物價、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立即通過12315熱線或平台舉報。(張雷)

(責編:顧蘭雲、陳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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